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专业化、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实战能力,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训基地和实训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专业化、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基层监管人员实战能力,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出台了《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训基地和实训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为加快推进我省专业化、职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切实提升监管人员对食品生产经营流程、工艺标准及法律法规适用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增强监管效能,同时促进政企研协同,帮助企业精准排查质量安全隐患、提升风险防控水平,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办法》。旨在通过制度化建设一批高质量的实训基地和实训点,为全面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内容说明
(一)明确了实训基地和实训点定义及建设原则
实训基地和实训点是指具备食品生产经营等场所,能够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标准等设置课程进行现场教学(包括虚拟现实教学),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操作、现场检查、检验检测等实践教学的法人单位。
(二)规定了申报实训基地和实训点的基本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拥有良好的组织和接待能力,运作流程规范有序;具备实训场所、设施设备、师资力量,科学合理设置实训课程;具有基本的食宿场所和条件;近三年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每年能承接不少于2次、120人、10个工作日的实训活动等条件。
(三)明确了申报的遴选程序
按照“自评申请、择优遴选”方式,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评估后形成建议名单,提请局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在省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授予“江西省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实训基地(点)”铭牌,有效期不超过3年。
(四)明确了运行管理要求
实训基地(点)应制定年度实训计划,负责实训场所的维护与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和安全;省局承担所组织实训的学员参训、师资授课、耗材使用等费用;参训人员须遵守纪律,不得干扰企业正常运营,严守商业秘密;实训基地每年开展自我评估,省局组织年度综合评价,内容包括硬件设施、课程设置、教学质量、学员满意度等,并根据结果实施动态调整。《办法》还明确列举了不符合要求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具体情形,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实训基地,省局将及时收回授牌。
(五)明确了纪律与监督要求
《办法》明确要求:实训基地及授牌、组织开展实训活动不得影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相关工作人员须严守廉洁纪律,违规行为将依规处理。
(六)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省局将以此《办法》为依据,稳步推进实训基地和实训点建设,全面提升我省食品安全监管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筑牢人才根基。
日期: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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