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明确对3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发放专项补贴,每孩每年可领3600元。市卫生健康局提醒,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婴幼儿,首次申领补贴的截止时限为2025年12月31日,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符合条件的家庭请及时办理。
根据《方案》规定,育儿补贴的发放对象为自2025年1月1日起,本省户籍中依据法律法规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同时涵盖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婴幼儿。补贴将发放至婴幼儿年满3周岁。婴幼儿孩次按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双胞胎、多胞胎按相应子女数计算,且同一胎次同等对待。针对特殊情况,若婴幼儿在2025年1月1日及之后死亡,其监护人可申领死亡当年的育儿补贴。
育儿补贴按年发放,补贴标准是每孩每年3600元。其中,对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按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且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该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方案》规定,育儿补贴按年度申请,申领人应在婴幼儿出生当年或次年提出首次申请,并在之后的连续两个年度分别提出续领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需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提交申请。线上可通过微信、支付宝或“粤省事”平台的“育儿补贴”小程序入口进行操作;线下则可前往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材料。若申领人为儿童福利机构,则需到机构登记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请。申请时需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基础材料。
补贴由婴幼儿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资金专项用于育儿相关支出;若婴幼儿死亡时尚未完成户籍登记,可向申领人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申领人需填写婴幼儿及个人相关信息,提供婴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基础材料,根据实际情况补充抚养关系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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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蔡晓琳
执行编辑:王晓丹
编 审:刘俊雄
来 源:潮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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