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一日晚上7点左右,广东一学校工作人员罗某在校园内驾驶电动自行车上班,途中经过管道施工处,被放置在路面的管道绊倒受伤。监控视频显示:当时环境昏暗,施工现场并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性标志或进行围蔽。事后罗某因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构成十级伤残。罗某因此将施工方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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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法院公布判决结果:关于施工方责任,本案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设置警示标志、未设置屏障或采取其他围蔽措施,导致夜间通行的罗某因未及时发现障碍物受伤,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关于罗某责任,案涉事故发生于夜间校道,罗某通过施工区域时未减速避让,对于事故的发生亦存在过错。不过在小编看来,施工时不设置警示标志的确是错误的做法,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一旦没做好,后果不堪设想。有较高监管需求的工地基本都会采用智慧工地这类管理工具。
智慧工地为工地安全生产管理装上“智慧大脑”,杜绝施工安全隐患
全球共德智慧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充分运用了物联网、数据采集与远程数据传输等高新技术,通过在工地内每个重要节点设置枪球摄像机,通过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加强设备之间的联动,实现施工工地现场的全方位、全天候可视化监管,管理人员能够根据所采集的信息进行远程指挥,杜绝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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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综合各方过错情形、过错程度等因素,法院酌定施工方对罗某的损害承担70%的赔偿责任,罗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经核算,法院判决施工方赔偿罗某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9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文中事件来源于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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