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一场“精准计算”引发的赔偿争议
A公司(上市公司)因年报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被行政处罚,引发近千名投资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某法院为高效解决群体性纠纷,首次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脱敏处理)对投资者损失进行核定。该机构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买入均价,并运用“同步指数对比法”扣除44.96%的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如大盘暴跌、行业政策调整等),最终核定投资者损失1.28亿元。
A公司及中介机构(主承销商、会计师事务所等)对核定结果提出强烈质疑:
“同一时期债券违约潮爆发,流动性危机才是损失主因!”
“损失计算模型参数选择主观,未反映非虚假陈述因素的真实影响!”
二、裁判结果与理由:损失核定的司法认定逻辑
裁判结果
法院采纳专业机构核定意见,判决A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损失1.28亿元;
五家中介机构按过错程度承担14.5%的连带赔偿责任(主承销商各5%、会计师事务所3%、评级机构各1%及0.5%)。
裁判核心理由
损失核定机构的合法性
法院依职权委托具备证券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核定损失,其出具的《投资者损失核定意见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损失计算规则)。系统风险扣除的合理性
专业机构通过对比个股与大盘指数、行业指数的波动相关性,量化了非虚假陈述因素(如市场恐慌、利率调整)对股价下跌的影响比例,扣除依据充分。中介机构责任的有限性
法院认定中介机构仅在“工作范围和专业领域”内担责。例如,律师事务所因已对发行程序合法性发表意见且无财务核查义务,被判无责。
三、法律分析:被告如何破解损失核定争议?
(一)问答:损失核定意见能否被推翻?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
第三方机构的核定意见虽具专业性,但并非不可质证。被告可重点突破以下三点:
1. 模型参数是否公允?
例如,在A公司案中,若债券损失受同期市场流动性危机主导(如债券违约潮),需举证要求调整信用利差、流动性溢价等关键参数。
2. 系统风险扣除是否全面?
除大盘指数外,个股还可能受板块政策、黑天鹅事件冲击。如某海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中,法院特别将“海南板块整体下跌”列为系统风险。
3. 计算方法是否符合个案?
《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未强制规定损失算法。若移动加权平均法导致结果畸高,可主张采用实际成本法或先进先出法。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中介机构过错推定责任;
《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十八条:中介机构责任限于工作范围和专业领域;
第三十一条:投资差额损失计算方法。
(二)结构化抗辩策略
争议焦点被告抗辩路径成功案例参考因果关系不成立举证损失发生于虚假陈述揭露日后(如揭露日前已卖出)《规定》第十九条系统风险扣除不足提供同期行业指数暴跌、政策调整等证据海南某上市公司案中介机构责任过宽证明已按执业准则尽调(如会计师审计底稿完备)A公司案律师事务所无责
(三)中介机构必争的“责任安全区”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分析:
新《证券法》第九十五条明确“过错责任”原则,中介机构可依托以下两点免责:
1. 执业准则的“安全港”
若会计师已按审计准则核查且对舞弊迹象提出警告(如留存管理层造假书面提示),可援引《规定》第十九条免责。
2. “合理信赖”其他机构基础工作
如评级机构依赖发行人审计报告,且已对其完整性进行复核,可主张形成“合理信赖”。
四、结语:被告如何借力损失核定机制?
第三方损失核定是把“双刃剑”——虽提升司法效率,但其模型缺陷和参数主观性恰是被告的抗辩突破口。证券虚假陈述行政处罚律师需善用“同步指数对比法”的反向验证(如选取更匹配的行业指数)、引入专家证人质证核定意见,将赔偿责任锚定在“虚假陈述直接关联损失”的合理范围内。
风险提示:具体案件需咨询专业律师,个案细节可能影响裁判结果。
作者介绍:俞强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一座12楼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
专业背景与执业领域
俞强律师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及证券虚假陈述行政处罚领域,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执业以来,俞强律师始终致力于为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及投资者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涵盖证券合规咨询、行政处罚听证与复议、民事赔偿诉讼代理等关键环节。
核心执业能力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代理
精细化应诉策略:擅长从“虚假陈述重大性认定”“因果关系抗辩”“损失计算”等核心争议点切入,结合股价波动分析、行业指数对比、系统性风险剥离等专业方法,制定差异化应诉方案。
多类型证券覆盖:熟悉A股、新三板、公司债券等不同证券品种的虚假陈述案件特点,代理案件类型包括诱多型/诱空型虚假陈述、重大遗漏、误导性陈述等。
证券虚假陈述行政处罚应对
全流程代理:从行政调查阶段的法律咨询、听证程序抗辩,到行政复议及诉讼,提供全链条服务。处理过多起涉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等案件,协助客户规避或减轻处罚(如罚款、市场禁入等)。
服务理念
俞强律师坚持“专业纵深、客户至上”原则,以“精准把握监管动态”与“创新诉讼策略”为核心优势,注重通过可视化证据(如股价走势对比图、市场风险量化分析)增强法庭说服力。
咨询方式:俞强律师已在公众号“律师俞强”开通免费电话咨询,或通过“君澜律所”官网联系团队。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