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桩困扰当事人十年的交通事故赔偿积案,在桃源县人民法院“内部交叉执行”机制推动下成功“破冰”,被执行人陈某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李某支付2万元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达成执行和解,为这起“执行难”案件画上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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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要追溯到2010年,陈某驾驶摩托车与李某相撞,事故造成李某十级伤残。经桃源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陈某需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31727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由于陈某家庭经济状况确实困难,履行能力不足,导致案件赔偿款迟迟未能执行到位,成了李某心头的一块大石,也成了一桩典型的“执行难”积案。
多年来,原承办执行法官虽多方排查、反复协调,却始终未能找到执行突破口,案件陷入僵局。为破解此类“骨头案”“钉子案”,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桃源法院创新工作方法,启动“内部交叉执行”机制,为积案执行注入新活力。
所谓“内部交叉执行”,即针对长期未结、执行阻力大的案件,绕开原承办人,由院内其他执行法官或团队交叉办理。通过更换执行主体,既能引入全新办案思路,打破长期接触形成的思维定式,又能规避潜在人情干扰,强化执行震慑力,为案件突破创造条件。
本案正是在这一创新机制下被重新激活。交叉接手的执行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以卷宗为起点,全面复盘案情,深入走访了解双方生活现状,从情、理、法三维度寻找和解契机。一方面,法官向陈某明确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打消其侥幸心理;另一方面,也体谅其家庭实际困难,搭建沟通平台,组织双方平等协商。
经过法官耐心调解与法理阐释,陈某与李某终于放下对立情绪。结合陈某的履行能力,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共识:陈某当场一次性支付2万元赔偿款,李某同意就此了结案件。“十年了,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要回来,心里的疙瘩总算解开了!”接过现金的李某难掩激动。
这起积案的化解,是桃源法院探索创新执行体制的生动实践。“内部交叉执行”机制如同“强心针”,有效破除执行壁垒,提升了司法裁判的兑现率。下一步,桃源法院将持续完善该机制,集中攻坚疑难复杂案件,让生效判决不再是“一纸空文”,切实让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指尖新闻
作者:陈诗婷 伍梦霞
编辑:刘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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