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自用船舶
违规系泊在北江大桥
下游主航道的红色航标上
船上三人悠然垂钓
身旁大型货船穿梭不止
11月16日下午
清远海事局智管中心在远程巡查时
发现了这样危及自身
并严重威胁航道安全的一幕
经查证
该涉事船舶信息
已被通报至属地街道
将面临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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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执法人员对违规船舶进行查证。通讯员供图
记者在清远海事局了解到,当日接报后,清远海事局迅速启动水上交通安全联动执法机制,协调交通、航道及水上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出动。执法人员乘海巡艇抵达现场后,经查,该船违规系泊,已导致航标移位,且未按规定悬挂船名牌,船上人员均未穿着救生衣。海事执法人员立即对船主及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安全警示教育,并依法将涉事船舶拖离主航道,转移至安全水域,及时消除了重大通航隐患。
清远海事局执法人员介绍,该船行为已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航标条例》与《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多部法规。更重要的是,北江大桥等桥区水域通航密度大、避让空间有限,垂钓者的行为可能干扰船舶正常航行,抛投的渔具、鱼线等物品一旦缠绕船舶螺旋桨,极易导致船舶动力系统故障,引发碰撞、搁浅等水上交通事故,威胁到船舶及船上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另外,垂钓者自身也面临诸多危险,桥梁及架空设施周边水流复杂,加之部分垂钓者为追求更好的垂钓位置,冒险站在危险边缘,稍有不慎便可能失足落水,而湍急的水流会让救援难度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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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执法人员驱离影响航道安全的船舶。通讯员供图
随着北江沿线垂钓盛行,在市区部分亲水台、游道以及大桥上出现了钓竿“成行成市”阻碍游人通行的现象。为了消除北江航道上安全隐患,《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自2025年7月1日正式施行,是清远市首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地方政府规章,也是粤北地区首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地方政府规章。
《规定》中明确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禁止在航道、锚地、停泊区、渡口水域、码头前沿停泊水域、桥梁水域进行捕捞、养殖、种植;禁止在通航水域的桥梁及其他架空设施的任何部位捕捞、垂钓。该规定填补了清远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在垂钓行为规范上的法律空白,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明确且有力的法律依据。
海事部门提醒广大市民:
桥区、主航道
是维系航运安全与城市发展的“生命线”
绝非“垂钓乐园”
参与水上活动务必增强安全与法律意识
应选择沿岸划定安全区域或正规场所
并主动规范穿戴救生装备
市民应该共同维护
北江安全、畅通、有序的通航环境
采写:何帆 通讯员 陈洁仪 徐晓楠
编辑:罗璐
校对:王喜闯
编审: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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