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有内部渠道,能低价开通保健品直播权限……”
面对这个诱人的承诺
被害人李某某支付了2万元
殊不知
他等来的不是商机
而是一场骗局
2025年3月
被告人班某虚构其
有“低价开通保健品直播”的能力
骗得被害人李某某人民币2万元
并将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近日该案在南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班某因犯诈骗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内部渠道”的真相:一场精心编织的骗局
法院经审理查明
被告人班某利用当前直播带货的热潮
将自己包装成掌握“内部资源”的能人
以“低价开通”为诱饵
骗取了意图进入保健品直播领域的
被害人李某某的信任
在收到2万元钱款后
班某并未进行任何实质操作
而是将资金迅速用于个人生活开销
这场打着“直播创业”幌子的骗局
最终让行骗者自己站上了法律的被告席
法官以案说法:
本案主审法官指出
此案对投机者是一次警示
对公众则是一次普法教育
“‘捷径’往往是最远的弯路”
法官强调
法律坚决打击任何形式的诈骗行为
同时也明确鼓励被告人
真诚悔罪、修复社会关系
班某获得的从宽处理
正是其积极弥补过错后
法律给予的正面回应
一堂生动的“法治经济课”
本案如同一堂公开课
为所有追逐风口的人算清了一笔账
诈骗收益:2万元
犯罪成本:
六个月人身自由+ 一千元罚金 + 无法抹去的犯罪记录
显然
这是一笔注定亏本的人生交易
诈骗罪的代价
远不止于失去短暂的自由
给创业者的三个防骗锦囊:
1.拒绝“神话”
凡是宣称能绕过平台规则
通过“内部渠道”办成大事的
务必高度警惕
2.核实身份
交易前
务必通过官方途径
核实对方资质与承诺的真实性
3.坚守契约
大额合作必须签订正规书面合同
让法律成为你的护身符
普法课堂:什么是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案中,班某骗取2万元
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同时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
通过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等方式
争取从宽处理
这既是对被害人权益的及时弥补
也是化解社会矛盾
节约司法资源的有效途径
班某的案例
再次揭示了法律对诚信这一市场基石的保护
在充满机遇的数字时代
唯一的“内部渠道”是诚信守法
唯一的“快速通道”是脚踏实地
任何试图利用虚假承诺牟利的行为
终将面临法律的审判
来源:南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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