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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安徽省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行政策解读,并介绍相关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省药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17个部门于近日共同制定印发《若干措施》,围绕“大力支持药品医疗器械研发创新”“全力支持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着力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效”“全面提升医药产业合规水平”“全方位加强要素资源支撑”5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改革举措。
《若干措施》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提出的具体改革举措,包括强化药品医疗器械研发跟踪服务、提高新药临床试验能力、完善审批前置服务、提高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效率、推动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大力提升智慧监管水平等,涵盖药品医疗器械临床研发、注册审评、生产流通、要素支撑等各环节,为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监管和服务;同时,紧扣医药产业作为新质生产力代表的发展特点,着眼于我省医药企业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推出了探索实施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研发项目分类管理机制、加强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建设、推进优化药品补充申请审评审批改革、实施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等一系列针对性、实用性改革举措。
《若干措施》明确了职责分工,构建起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政策统筹和工作配合的机制,并建立健全监管部门、医药企业、高校院所、协会联盟等多方合作机制。《若干措施》的出台,必将深化我省药械监管全过程改革,激发医药企业改革创新活力,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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