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落地
今日起
缴存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自有住房的物业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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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业务的通知》,该政策自今日(2025年11月17日)起正式施行。
政策出台后,已引发市民广泛关注。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包括“三套房能否提取?”“一个家庭一年最多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用来交物业费?”等。对此,官方明确回复:本政策最多适用于家庭名下的两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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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提?——提取条件
1.提取人:缴存人本人及配偶。
2. 适用房屋: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自有住房。
3. 适用物业费:自2025年度起实际产生的物业费。
4. 家庭多套房:
家庭有两套住房的,夫妻双方可以共同支付其中一套的物业费,也可以分别支付各自名下住房的物业费。
温馨提示:此项政策最多适用于两套住房,三套及以上的住房无法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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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多少?——提取金额与方式
1.金额上限:提取金额为实际支付的年度物业费,但每年每套住房最高不超过1万元。
2. 时间灵活:没有办理时间限制。允许跨年度提取或多年度提取。
举例:您可以在2026年一次性提取2025年的物业费,也可以在2027年一次性提取2025、2026、2027三个年度的物业费。
3. 发票要求:一张物业费发票只能提取一次。发票必须是税务部门监制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项目名称为“物业费”,房屋地址需与房产证一致。若一次缴纳多年物业费,发票上需标注缴费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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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不能提?——限制情形
如果您或您的配偶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则无法办理此项提取:
✅ 公积金账户被冻结或列入黑名单。
✅ 有在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 已办理委托按月提取偿还商贷业务的。
✅ 已办理委托按月提取支付房租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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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办?——办理流程
●办理渠道:目前此项业务仅支持线下办理。
●所需材料:
1. 提取人身份证件;
2. 房屋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3. 物业费发票;
4. 本人名下的一类银行卡。
●配偶共同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件和配偶的一类银行卡。
●办理地点:请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就近的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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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举例,一看就懂】
事例一:共同支付
小王和妻子公积金账户余额分别为4000元和5000元。他们有两套房,年物业费分别为9000元和1500元。他们可以选择共同提取9000元,支付那套物业费为9000元的房子。
事例二:分别支付
老张和妻子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分别为2万元和3万元。他们有两套房,年物业费分别为8000元和4500元。他们可以分别提取8000元和4500元,各自支付一套房的物业费。
最后提醒:错峰办理,省时省心
来源 | 泰州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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