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建筑业那点事儿)
江西省城镇发展服务中心发布了一份通报,提到的一个核心做法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那就是:在招投标环节,强制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亲自到场,并且要进行现场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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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规定看似只是增加了一个流程,实际上却是抓住了当前招投标市场中许多乱象的“七寸”。
特别是对于那些手里没有实际施工能力、单纯靠租借证书去到处围标、串标的“空壳公司”来说,这一招不仅增加了他们的操作难度,更直接拉高了他们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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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很多空壳公司在投标时,往往只是借用建造师的证书和印章。至于建造师本人,可能根本不在当地,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证书被用在了哪个项目上。只要把纸质材料做得漂亮,把证件扫描件放进去,往往就能蒙混过关。
这种“人证分离”的现象,让很多没有实力的公司拿到了项目,最后要么转包,要么烂尾,给工程质量带来极大隐患。
现在,江西推行“建造师必须到场答辩”的制度,直接堵死了这条路。
首先是经济账。以前空壳公司租个证,可能只需要支付一笔固定的挂靠费。现在要求人必须到场,费用立马就上去了。
建造师本人要从外地赶过来,往返的路费、期间的住宿费,以及因为本人出面而产生的额外“出场费”,这些都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
如果一家空壳公司想撒网式地去围标十几个项目,光是协调这些建造师到场的差旅费和出场费,就是一笔巨大的开销。
对于依靠低成本运作的空壳公司而言,这种成本的增加可能会让他们的“生意”变得无利可图。
其次是技术账。现场答辩不是走过场,而是要真刀真枪地回答评委的提问。问题通常涉及施工组织设计、现场管理难点、关键技术节点等具体业务。
如果这个建造师只是“挂名”的,对项目情况一问三不知,或者对施工技术根本不精通,在现场几句话就会露馅。
一旦答辩环节表现糟糕,被评委认定为不合格,不仅标书白做了,企业还可能因此留下不良记录,被列入监管的重点关注名单。
这种“现场答辩”的模式,其实是在倒逼企业必须实现“人证合一”。只有那些真正拥有自有在职建造师、真正打算认真做项目的建筑企业,才敢于也乐于让项目经理去现场面对评委的质询。
因为对于真正的项目经理来说,讲清楚一个项目的施工方案是基本功,根本不需要害怕。
总的来说,强制建造师到场并答辩,是一项非常务实的举措。它剥离了招投标中虚假繁荣的泡沫,让竞争回归到企业实力和人才素质的本源。
对于那些习惯了投机取巧的企业来说,现在的日子确实不好过了;但对于踏实做工程的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净化市场环境的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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