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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强化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减少过期药品安全隐患,防止居民家庭过期药品随生活垃圾丢弃造成环境污染及重新流入市场危害社会,特发布此公告。
根据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西省居民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崇义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遴选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8家,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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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问答
一、过期药品的危害
过期药品存在多方面的危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健康风险
疗效降低或失效:过期药品的有效成分可能分解、变质,无法达到预期治疗效果,延误病情。
产生有害物质:药物成分可能发生变化,生成杂质或毒素,引发恶心、呕吐、过敏反应,甚至肝肾功能损伤。
微生物污染:液体药物(如眼药水、口服液)过期后易滋生细菌,使用后可能导致感染。
2.环境危害
土壤与水体污染:随意丢弃的过期药品可能渗入土壤、地下水,抗生素类药物还可能增强微生物耐药性,破坏生态平衡。
食物链风险:含有重金属的药品污染土壤后,可能通过食物链危害人类健康。
3.法律风险
个人擅自转卖过期药品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构成违法犯罪。
二、什么是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以及如何管理?
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即符合相应条件并得到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零售药店,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作、公众参与、部门监管”的工作原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考虑公众参与的便利性,在人口规模较大的乡镇或街道均设立定点单位,并制作样式统一的“过期药品回收定点单位”牌子。
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实行“三统一”管理:
1.统一登记。定点单位对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所回收药品的品名、数量及送达人等信息。
2.统一收集。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定期对各定点单位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收集。
3.统一销毁。由所在地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统一实施无害化销毁,防止过期药品流入社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如何参与
家庭或个人根据公示名单,携带过期药品到就近定点单位进行回收登记,企业可根据回收药品数量发放奖励,如赠送小礼品、购药优惠等(是否有回收奖励及奖励策略由企业自主制定)。
本文所称的家庭过期药品,是指居民家庭中已超过药品有效期的药品。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养老机构等单位的过期药品请按相关规定处置。
来源:崇义市场监管
编辑:陈 慧
审核:杨晓斌
审签:黎 明
总监制:李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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