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山西长治“狗咬人引发的血案”在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这起由邻里纠纷逐步升级而成的刑事案件,因其涉及非法入侵住宅、持刀反抗致1人死亡等关键情节,引发全社会针对“住宅内防卫边界”的激烈探讨。被告人申红良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而被害人郭某某一方3人也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另案处理。此次案件历经6小时庭审,并未当庭宣判,核心争议聚焦于申红良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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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起因并不繁杂。今年1月30日,申红良之子外出之际,被邻居郭某某家拴在路边的狗咬伤,情急之下将狗摔死。双方协商无果,即便报警调解亦未能奏效。当晚,郭某某妻子、妹夫等3人前往申家,砸破玻璃并踹开大门强行闯入,随后郭某某也进入院内,双方旋即发生扭打。冲突之中,申红良拿起窗台上的刀挥刺,致使郭某某重伤不治身亡,另有3人受伤。
从情理维度来看,“家是公民最后的庇护所”,当他人于深夜破门而入并实施打砸之举,主人采取防卫措施实乃本能反应。诸多网友认为,非法入侵者本身已然突破法律底线,防卫方处于紧张恐慌之状态时,实难精准把控反击力度,即便造成伤亡后果,也应由入侵者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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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法律层面的认定远较情理判断复杂。我国刑法并未规定“无限防卫”,仅在第二十条第三款明确了特殊防卫制度:对于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这意味着,防卫是否合法的关键,在于不法侵害是否“正在进行”以及其“严重程度”是否达到特殊防卫的标准。
本案定性的核心,在于还原冲突的关键细节。申红良一方辩称,面对多人非法闯入与围殴,持刀反击是为保护家人安全,属于正当防卫;而被害方则声称,己方并未携带凶器,仅仅在院内理论,申红良持刀捅刺9刀,且在被害人倒地后仍继续攻击救助者,远超防卫必要限度。双方对冲突过程的表述存在显著差异,而这些细节恰恰决定了防卫行为是否逾越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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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最高法相关指导意见,认定正当防卫需站在防卫人当时的紧迫状态与紧张心理进行考量,不可苛求“完美防卫”。在本案中,郭某某一方砸门破窗的侵入行为已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这为防卫行为提供了正当前提。但防卫的强度是否与侵害程度相当、在何种节点停止反击,仍需司法机关结合证据作出判断。
这场案件的审理,不仅关乎当事人的罪与罚,更牵动着公众对“住宅防卫权”的认知。它折射出法理与情理的碰撞,也考验着司法对防卫边界的精准界定。法律既要遏制非法入侵等不法行为,也要防止防卫权被滥用。唯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方能作出让双方信服、让社会认可的判决。目前,案件仍在等待宣判结果,而这场争议也将促使更多人思考:如何在保护公民住宅权与规范防卫行为之间,实现更为精准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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