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能会好奇,服刑人员能不能花钱买刑期,答案很明确,当然不可以。不过在古代,还真有过类似的制度,叫“赎刑”,说白了就是花钱抵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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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有人被判5年有期徒刑,按照当时的规定,一千两白银能赎一年,那他交过五千两,就能不用坐牢。但这规定也不是什么时候都可以用,只有国家遇上经济困难,为了填补财政缺口才会允许,本质上是特殊时期的权宜之计。可到了现在,法治社会讲究公平公正,这种用钱换自由的做法早就被彻底废除了。
那现在服刑人员想缩短刑期,该走什么路子?其实只有一条正经路,那就是减刑。但减刑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跟花钱半毛钱关系没有。
首先要知道,服刑人员在改造期间,必须确有悔改表现,比如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劳动和教育、主动改正错误,而且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才有可能获得减刑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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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就说说减刑的具体程序,每一步都不可缺少。
第一步,要先对服刑人员的悔改表现进行评定,从日常改造态度、行为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第二步,监区的民警会集体研究,再召开监区长办公会审核,确保评定结果客观。
第三步,审核结果要在监区公示2个工作日,要是没人提出异议,就会呈报给监狱的刑罚执行科审查。
第四步,刑罚执行科审查后,会报给监狱的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要在全狱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所有服刑人员和民警的监督。
第五步,开监狱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最终名单,同时按照规定将名单放到网上公开,之后再交给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第六步,人民法院不会随便下结论,会组成合议庭专门审理,只有确认服刑人员真的有悔改或立功事实,才会正式裁定减刑。
整个减刑过程都是在监督下进行的,检察院会全程介入,从程序启动到法院裁定,每一个环节都要审查,发现问题会及时纠正。而且所有参与减刑审核的人,谁签字谁负责,实行终身责任制,哪怕过了很多年,只要查出当时有违规操作,都要追究责任。减刑的结果也会在狱内公开栏张贴,还会在指定网站公示,所有人都能查到。
总之,在法律面前,财富无法动摇正义的天平,只有真诚悔改才能赢得新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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