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有这样一个令人唏嘘的故事,关乎一座曾经美丽的公园和一场旷日持久的纠纷。
20 多年前,江苏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决定,将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街道笆斗村一宗面积约 13.8 万平方米的土地,划拨给南京长江第二大桥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建设南京二桥公园项目。二桥公司也不负众望,将这里打造成了配套景观工程 —— 南京二桥公园,对外开放供市民休闲娱乐。曾经,这里是人们休闲打卡的热门地,承载着无数市民的美好回忆。然而,2011 年,二桥公园闭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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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园后不久,公园竟成了一名叫戴虎的男子的 “私园”。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受二桥公司委托看管公园的戴虎,在封闭的公园内开展起了渣土转运、仓库出租等业务。2015 年 8 月成了关键的时间节点,此前,戴虎确实是受委托管理公园。但此后,二桥公司结束了委托关系,可戴虎却以管理费和相关投入未结算及赔付为由,拒绝搬离,这一拒就是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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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桥公司称,戴虎在看管期间存在诸多问题,私搭乱建、违法经营,把公园搞得 “脏、乱、差”,还停放大量危险品车,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和环境资源破坏。而戴虎则表示,自己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公园建设,二桥公司要其撤场就得结算及赔付。
2024 年 8 月 22 日,栖霞区法院判决戴虎应搬离并返还公园。可判决生效后,戴虎及经营户仍未搬离。2025 年 11 月 7 日,栖霞区法院组织执法人员强制执行,将公园返还给二桥公司。但令人震惊的是,法院执行人员刚离开,戴虎就架设了 “门内门”,让二桥公司工作人员都无法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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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事件实在令人深思。从法律角度看,法院的判决清晰明确,委托看管关系结束后,看管人不应成为霸占财产的人。但从戴虎的角度,他所提出的投入和结算问题,似乎也需要一个合理的解决途径。这也提醒我们,在任何合作或委托关系中,一定要签订明确的书面协议,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界定清楚,避免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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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事件持续发酵,这场"私园"风波暴露出更深层的社会治理难题。在法院强制执行后的第三天,当地城管部门联合公安、消防等12个部门组成专项工作组,对戴虎私设的"门内门"进行依法拆除。现场视频显示,被铁皮围挡隔绝多年的公园内部杂草丛生,原本的景观步道堆满锈蚀的工程机械,几处仿古建筑被改造成仓库,外墙还留着"每平米8元/天"的招租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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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指出,此案的特殊性在于时间跨度形成的"沉没成本困境"。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敏分析:"当临时看管演变为长期实际占有,当事人容易产生'领地意识'。"据悉,戴虎在2015年后陆续投入近300万元修建围墙、硬化场地,这些"既成事实"成为调解难点。而二桥公司提供的2011-2015年巡查记录显示,期间曾23次发函要求整改违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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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引发公众对公共资产监管的讨论。有市民在政务平台留言:"公园闭园八年无人过问,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对此,南京市文旅局回应称,已启动全市46处封闭公园专项审计,将建立"休眠公共设施动态监测系统",通过卫星遥感技术实现月度巡查。
这场持续十四年的拉锯战给城市治理留下深刻启示:公共资源的"休眠期"不应成为监管真空带,建立"过渡期管理清单"制度或许能防患于未然。正如城市规划专家周明所言:"我们不仅要收复失地,更要收复失序的管理机制。"眼下,随着推土机铲平最后一处违建,这座命运多舛的公园正迎来真正的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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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公园的回收工作正陆续进行。我们期待二桥公园能早日恢复昔日的美丽,重新成为市民的休闲乐园,也希望类似的事件不再上演,让公共资源真正服务于大众。大家对于南京二桥公园的这件事怎么看?你认为戴虎的行为合理吗?二桥公司又该如何更好地解决后续问题呢?欢迎在留言区发表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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