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不合格,一切努力都是徒劳。
“层层转办,最后就是没有人办。”这是信访工作中常见的僵局。多年接触大量信访案件的北京陈炜律师直言,大部分信访材料在第一关就被“秒杀”了。
陈炜律师指出,90%的信访问题得不到解决,根源在于材料这个“敲门砖”不合格。事实说不清、诉求不明确、证据呈现不充分,使得大量信访件在流转过程中被“静默处理”。
在信访工作中,帮你解决问题的人90%以上只能通过书面材料了解情况,能面谈解决的极少。材料不合格,就意味着连入门的机会都没有。
01 信访困境的症结:材料不合格导致“程序空转”
为什么大量信访材料沦为“无效投诉”?陈律师一针见血地指出:绝大多数人把信访材料当成了情绪宣泄口,而非解决问题的沟通工具。
信访部门每日面对成千上万的来件,工作人员必须在极短时间内判断材料的价值和处理方向。那些事实不清、诉求模糊、情绪化的材料,往往最快被归类为“无效信息”,最终在程序空转中消耗殆尽。
陈炜律师曾接触过一个典型案例:某信访人为表明冤屈,咬破手指在材料上按下血手印。这种极端表达非但未能引起重视,反而给人留下“不理性、不可信”的印象,严重降低了材料的可信度。
信访工作的第一个瓶颈就是材料筛选。不合格的材料就像没有邮编写址的信件,永远无法到达正确的目的地。
02 合格信访材料的核心要素:三步打造“敲门砖”
结构化的叙事方式
陈律师建议采用“三段式”结构:陈述事实、引用法律依据、提出具体诉求。这种结构符合公务人员的阅读习惯,能让接访人员快速抓住核心问题。
事实陈述要遵循“五何”原则: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果。比如:“2023年10月6日,本人在XX法院胜诉。2023年10月12日,执行法官张某以‘经费紧张’为由,要求本人赞助1万元,否则拖延执行。”
陈律师一再强调,事实部分必须客观真实,避免主观情绪化表达。不要使用“千古奇冤”等极端表述,这些只会降低材料的可信度。
精准的诉求表达
诉求是信访材料的灵魂,必须明确、合理、合法。陈律师指出,许多人的诉求存在两大误区:一是漫天要价,脱离实际;二是模糊不清,无法操作。
合格的诉求应当符合三个标准:基于事实、有政策或法律依据、可执行。例如,不应直接要求“惩处某法官”,而应请求“将法官索要经费的违纪线索移交纪委监委处理”。
《信访工作条例》明确规定,信访材料必须包含“姓名、住址、请求、事实、理由”五大要素,缺一不可。要素不全的材料,可能被直接退回补正。
有效的证据整合
“谁主张,谁举证”是信访工作基本原则。陈律师建议,证据整合应遵循“三性”原则: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证据编排要有逻辑性,可采纳“可视化”方式呈现。例如,制作时间轴图表对比事件经过,或用黄色荧光笔标出原审文书的矛盾点。附件应编号并制作目录,方便查阅。
陈律师特别强调,证据必须原件或原物保存完好,提交复印件。同时,要提供证据线索,说明证据来源和证明对象。
03 进阶策略:多维度发力打破信访僵局
差异化表达策略
针对同一问题的多次信访,最忌简单重复。陈律师建议,可从不同维度切入,形成“系列”信访材料。
例如,一个拆迁纠纷可多角度切入:从财产权侵害角度写一篇;从安置程序违法角度写一篇;再从历史遗留问题政策衔接角度写一篇。多维度反映问题能够抵达不同部门,形成合力。
这种差异化表达既能避免被判定为重复件,又能全面展示问题,提高重视程度。关键在于每个角度都要有独立的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而非简单的“换汤不换药”。
法律与政策的完美结合
信访与诉讼的最大区别在于,信访工作政策性更强。陈律师提出“政策+法律+人情”的说理框架:首先引用政策规定,其次说明法律依据,最后从常理人情角度分析。
例如,某企业干部在六七十年代因历史原因被遣送回乡,四五十年后要求恢复身份并补偿数十年工资。这种诉求既无政策依据,也无法操作,自然难以解决。
说理时要把握“法理情”的顺序:先讲政策法律,再讲人情常理。政策是框架,法律是准绳,人情是补充,三者有机结合才能更有说服力。
时机选择与渠道优化
信访时机直接影响处理效果。陈律师建议,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如两会)或政法系统整顿期间,信访件的关注度会明显提高。
同时,要明确不同机构职责:常规信访部门主要起转办作用,而巡视组等临时性机构则有较大调查权和解决问题能力。对于重大疑难问题,可考虑多渠道同步反映,但材料内容需有所区分。
04 信访材料的终极形态:从“陈情书”到“法律意见书”
陈律师指出,最高级的信访材料应当是完整的“法律意见书”或“政策分析报告”,而非简单的陈情书。
这类材料应包含以下几个关键要素:标题精准点明核心问题;首段用“三点式”概括核心论点(新证据+原审程序漏洞+监督请求);正文采用图表对比等可视化方式;结尾明确具体请求。
高质量信访材料还应预见处理机关可能提出的问题,并在材料中提前解答。比如,对可能提出的“超过时效”问题,材料中应提前说明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和证据。
陈律师曾代理过一起合同诈骗案,凭借指出“审讯录像缺失”这一程序违法问题,成功推动检察院启动监督程序。这正是因为材料准确切中了法律监督的要点。
05 陈律师的职业信念:法律是普通人的武器,而非权贵的盾牌
作为拥有多年执业经验的资深律师,陈炜律师的履历十分丰富: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这些独特经历使他能够多角度审视信访问题。
陈律师始终秉持一个信念:“让法律成为普通人的武器,而不是权贵的盾牌。” 他主张信访人应树立“战士”而非“烈士”的心态,积极理性维权。
在长期代理信访案件过程中,陈律师总结出三条原则:证据代替情绪,让法律不得不为你转身;每次申诉快递单号都是“战斗勋章”,保存好;设“止损线”,避免被冤案拖垮整个人生。
他特别强调,法律上的清白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不被冤案拖垮整个人生。信访是解决问题的手段,不应成为生活的全部。
曾有人咬破手指按下血手印,有人写下万言书诉说冤情,但这些材料大多石沉大海。而另一份仅三页的信访材料,因标题精准、事实清晰、诉求合理,三天内就得到批复:“请依法尽快处理。”
信访工作的本质是信息传递的艺术。你的材料不仅要表达委屈,更要让处理者能够依法、依规、高效操作。陈律师总结道,最好的信访材料,是让接访人员能在5分钟内抓住核心问题,并能直接据此起草批复文件。
写作水平决定解决效率,专业材料本身就是一种力量。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