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间大额转账,能不能以保管为由主张返还?
概述:亲属之间大额转账,在无证据证实双方之间存在借贷等其他法律关系时应认定转账方主张的保管合同关系成立。
案情简介:2012年,辛某向其弟倪某账户先后转款500万余元。2013年,倪某与朱某离婚。2014年,辛某与丈夫于某起诉倪某、朱某,以前述汇款系委托保管为由主张返还。朱某、倪某称前述款项系用于合伙购买彩票,
法院认为:①被告方就其主张的与辛某存在合伙购买彩票关系未提供有效证据,故对其主张不予采信。而保管合同系实践性非要式合同,以保管物交付为成立要件,辛某转账事实清楚,倪某虽未交付保管凭证,但该款系转账,银行记录清晰且辛某保有转账凭证,在无证据证实双方存在借贷等其他法律关系,包括倪某主张的合伙购买彩票关系时,应认定双方保管合同关系成立。双方未约定保管期间,辛某有权随时领取保管物。
②于某在保管合同关系发生时虽未参与,但其基于与辛某夫妻关系,对涉案款项享有共同权利,且辛某与于某共同起诉,二人之间并无异议,故应认定于某主体适格。朱某与倪某虽已离婚,但保管合同发生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朱某对保管合同知情且参与,倪某基于保管合同所负返还义务应属夫妻共同债务,故朱某与倪某应共同承担返还义务。判决支持于某、辛某诉请。
![]()
实务要点:亲属之间大额转账,一方嗣后以双方之间存在保管合同关系而主张返还,在无证据证实双方存在借贷等其他法律关系时,应认定双方保管合同关系成立。双方未约定保管期间,转账一方有权随时领取保管物。
案例索引:浙江湖州中院(2015)浙湖商终字第166号“干治平、鑫弥辰与倪红福、朱艳保管合同纠纷案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