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呢?
“四议”说的是,村里的大事得先由村党组织提出想法,然后“村两委”(也就是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一起开会商量,接着在党员大会上讨论审议,最后再由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全体村民大会来做出决定。
“两公开”呢,就是决议要公开:把决定的内容、钱怎么用、具体怎么做,都要张贴出来告诉大家;实施结果也要公开:项目进行得怎么样了、钱都花在哪儿了,这些情况要一直公开,让大家知道。
这个“四议两公开”是有依据的,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还有中央关于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相关文件来制定的,具有规范性,得按照规定来,不然就可能出问题,违反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
第一个问题,会议流于形式。开会时没人签到,或者有人代签,会议记录也是空白的,没有留下会议照片,这样很容易被认为是在作假,存在形式主义。
第二个问题,公示不规范。公示的时间太短,地点又太偏僻,公示的内容也模糊不清,群众看不到、看不懂,自然就不会相信。久而久之,村民觉得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背后一定有见不得人的事情。
第三个问题,临时改动不复议。项目、资金或者涉及的对象在实施过程中有了大的变化,却没有重新开会商量,也没有重新公开这些信息。导致存在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的嫌疑。
其实,只要严格按照规定来,很多问题就不会出现。而且,只要程序到位,公开透明,每个村民都会对村里的工作产生信任,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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