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诡事录》里,主人公身为大理寺少卿,屡破奇案,身负皇命,奔走四方,看起来是个威风八面的官职。那么,大理寺少卿在唐代究竟是个什么职位?如果放在今天,又相当于什么官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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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代,大理寺是中央最高审判机关,类似于今天的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并对刑部移送的地方死刑案件有重审权。而大理寺少卿,正是大理寺的副长官。
唐代大理寺设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从四品上,少卿是卿的副手,协助处理寺内事务。用现在的职位来类比,大理寺卿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那么大理寺少卿就类似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不过,这个类比并不完全准确,因为唐代的司法体系与现代有很大不同。
唐代实行的是三省六部制,刑部负责司法行政事务,类似于今天的司法部;而大理寺专司审判,更像现在的法院系统。唐代还有御史台,负责监察百官,类似于今天的纪检监察部门。
这三者构成了唐代的司法体系:大理寺审判,刑部复核,御史台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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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特别重大的案件,就实行三司会审,这三个部门的一把手齐聚一堂,共同审理,这倒有点像现在的专案组,公检法协同办案。
如果非要找一个现代的对应职位,大理寺少卿大概相当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公安部副部长这样的复合型职位。因为从《唐朝诡事录》中可以看出,大理寺少卿不仅负责审判,还经常亲自侦查破案,这其实跨越了现代法院和公安的职能范围。
唐代的大理寺少卿虽然品级不算最高(从四品上),但地位十分重要,别看是二把手,放在今天也是副部级高官。
狄仁杰在唐高宗时期也曾担任过大理寺丞,官阶从六品上,负责案件审理,他曾经一年内处理了积压案件一万七千多件,无一冤诉,苏无名作为狄仁杰的弟子,也算是继承师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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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唐朝诡事录》,剧中主人公作为大理寺少卿,四处巡访破案,从历史角度看有一定的艺术夸张。实际上的大理寺少卿更多是在长安的大理寺衙署内处理案件,不太可能长期在外地巡案。不过,这种艺术处理确实让剧情更加精彩,也让现代观众对唐代的司法制度产生了浓厚兴趣。
通过了解大理寺少卿这一职位,我们不仅能更好地欣赏《唐朝诡事录》这样的历史剧,还能一窥唐代司法制度的运作方式,感受中国古代法治文明的智慧与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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