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上海到厦门、广州、天津,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在江苏又有新突破。
《金融时报》记者注意到,11月14日,江苏省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号对外宣布将在南京市、苏州市两地开展不动产信托登记试点这一重要消息。
具体来看,此次江苏金融监管局、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江苏省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适用范围、工作要求、办理流程等方面作出详细规范,为南京与苏州两地试点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清晰指引。
有别于此前一省一地的单点探索,此次江苏同时官宣两城试点,让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实践初具联动示范效应。
从流程来看,根据《通知》要求,江苏辖内信托机构以南京、苏州行政区域内不动产开展不动产信托业务的,按照“办理信托产品预登记—申请出具证明文件—办理信托财产登记—反馈登记结果”的流程办理。
不仅是流程的细化,此次江苏双城的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还聚焦于信托财产权属的清晰界定与全周期规范管理。
《通知》提出,不动产转入信托需办理信托财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委托人与信托机构的共同申请,根据信托文件等申请材料依法办理转移登记,并将信托相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信托机构完成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后,办理信托产品登记时需一并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当不动产转出信托时,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信托机构及相关当事人的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并删除“信托财产”相关标注。
这一流程闭环既回应了信托业务对财产安全的核心诉求,也为后续多元信托服务场景的拓展奠定了合规基础。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表示,下一步,将与省级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指导试点地区规范推进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工作,保障登记事项规范、准确、完整,进一步夯实信托财产独立性。同时,以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为基础支撑,积极支持信托机构围绕代际传承、家庭服务、养老保障、公益慈善等多元场景设计信托服务模式,促进江苏不动产信托业务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据《金融时报》记者了解,江苏两地信托公司正筹备推动业务落地事宜,此次不动产信托业务或仍将聚焦养老保障等领域,具体落地项目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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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李珮 编辑:刘能静 邮箱:fnwe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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