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着时尚穿搭“对镜自拍”,吸引粉丝关注、点赞……网络上,一些自媒体博主通过分享服装搭配的方式,吸引大家购买商品。然而,这些现成的展示图也给了一些不法商家“钻空子”的机会。近日,同安法院审结一起肖像权纠纷案件,一起来看。
网店盗图卖货博主诉至法院
自媒体博主小雪在社交平台拥有数万粉丝,平时分享一些时尚穿搭并“带货”。今年,小雪发现多个网店没有经过授权,就在网店的商品销售链接中,擅自使用她的肖像图片、穿搭视频来展示自家的服装商品。小雪认为,这些网店以营利为目的,擅自使用她的肖像,可能误导消费者,也严重侵害了其肖像权。于是,小雪起诉到法院,要求网店经营者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同安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康钰祺:法院一般会结合肖像权人的个人影响力,他的商业价值以及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方式,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和不利影响,侵权人是否已经将侵权的照片视频删除等等因素,来酌情认定侵权人赔偿(数额)。
在本案中,小雪发布了四张身穿黑上衣、牛仔裙的穿搭照片和视频,并附上文案。之后,某公司经营的两家网店盗用了她的展示图和视频,并上架同款牛仔裙,售价为55.8元,链接显示,该款短裙分别“已抢5052件”“已抢25件”。
法院:侵害肖像权应赔偿损失
同安法院经审理认为,这些网店使用小雪的肖像宣传其销售的商品,但没有取得小雪的授权或许可,其行为侵害了小雪的肖像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院判决,这些网店应赔偿小雪经济损失数千元不等。
同安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法官康钰祺:肖像权的侵权方式主要是有以下的几种,比如说商业盗用、擅自将他人的肖像用于商品展示或者是广告,再比如说是非商业的传播,比如说街拍者,他将路人的照片配上侮辱性的文字公开传播,比如说现在很流行的AI技术,它也有可能存在滥用的情况,也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比如说利用AI软件恶搞他人的肖像的图像并且群发。
此外,网购平台应加强对商家的审核和监管,在发现商家存在侵权行为时,应及时督促、限期整改,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平台的信誉。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