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的这份判决,不仅让美籍华人刘老先生的跨国牵挂有了归宿,更给无数类似 “孤老无继承人” 的遗产难题,提供了清晰的解决路径。
1930年生于上海的刘老先生,1948年赴美国留学后加入美籍,却始终未忘故土。上世纪80年代,他捐款100万元以父亲之名创办上海 “刘湖涵教育基金会”,还在故乡南浔设立个人慈善教育基金,向湖州市图书馆捐赠大量古籍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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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表示,判决生效后,上海某区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将先启动公告程序,排查刘老先生是否有未了的债权债务,用遗产优先清偿。
若公告期满无相关主张,民政部门会启动 “认定财产无主” 程序,法院将发布长达一年的公告,寻找可能遗漏的继承人。一旦公告期满仍无人认领,根据《民法典》第1160条,这笔几百万的遗产可将收归国家所有,经过法院判决之后,最终将依法用于公益事业。
来源 | 上观新闻 案件聚焦
主编 | 彭丹
编辑 | 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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