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家吃着晚饭,大门"砰"一声被踹开,玻璃碎一地,五六个人冲进来要弄死你,你怎么办?
这事儿就发生在山西长治。六十岁的申红良,面对的不光是拳头,还有铁锹、木棍,甚至可能还有剪刀。最新庭审细节曝光,那把捅死人的剔骨刀上,居然只验出了死者的DNA。你说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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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上说不了谎,可它只说了半截话
公诉机关认定,申红良从窗台摸了把剔骨刀,胡乱挥舞,造成一死三伤。可司法鉴定摆在那儿:刀上只有郭勇刚的DNA,另外三个伤者——特别是那个腹部重伤的韩某,刀上没他的痕迹。
韩某的病历更蹊跷。左下腹一道两厘米的口子,看着不深,可大网膜上却有两处伤。辩护人当场拿剪刀演示,说这种伤,剔骨刀捅不出来,得是剪刀才行。韩某自己清醒后也喊过:"谁拿剪刀扎我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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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死者郭勇刚,身上九处伤口,六处对得上剔骨刀,可剩下三处宽达1.5厘米,边缘跟锯齿似的。那把剔骨刀刃宽才0.8厘米。这多出来的伤,谁造成的?
刀不会说话,但它用行动告诉你:现场不止这一把凶器。
二、五通报警电话,等不来的守护神
从郭家人开始砸门到动手,申家女儿报了警,不是一次,是五次。19点27分、34分、36分、44分、48分。最早那通和最后一通,隔了整整21分钟。
21分钟啊,够干多少事了?够把大门踹烂,够把两米多高的玻璃窗砸个粉碎,够把推拉门砸倒在地,够让六十岁的老人鼻骨被打断。
警察来了吗?肯定在路上了。可就在路上这会儿,事儿已经出了。申红良的弟媳妇微信问:"前头院去咱家来?"申某倩回:"你们别回来"。她怕弟弟回来,事情闹大。可她不晓得,事情已经大到收不了场了。
这五次报警记录,像五记耳光,抽在"为什么不跑"的质问上。你让人家往哪儿跑?这是自己家。报警都拦不住,还能指望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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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窗台那个死角,是老人的绝路
案发现场申家院子不大,客厅东侧窗台那疙瘩,不到两米宽,南边是楼梯,正好挡光。案发时天黑了,那儿就是个视线死角。
申红良从厨房出来,手里攥着根擀面杖。可一打起来,擀面杖不知飞哪儿去了。他被打倒在地,伸手往窗台上摸,摸到了那把剔骨刀。"拿的时候不知道是刀",就是本能地挥了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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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这是有预谋的杀人?别搞笑了。真要想杀人,刀早就攥手里了,还会拿擀面杖?还会让人把鼻骨打断?还会等到被围殴倒地才摸刀?
郭家人说他家狗被摔死了,要讨说法。可申家儿子压根儿不在场。你们要找的人不在,冲人家老婆孩子动手算怎么回事?这叫"讨说法"?这叫上门行凶。
四、那把消失的剪刀,成了罗生门
庭审现场,辩护人质问赵某晖:"你手里的剪刀现在何处?"赵某晖说:"可能遗留在现场。"
可能?公安机关对现场勘查了三遍,砖缝都查过了,没找到。那这个"可能",可能性就太大了。可能是揣走了,可能是扔了,可能是藏了。反正就是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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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韩某腹部的伤在那儿摆着,他嘴里喊的"剪刀扎我"在那儿录着,郭勇刚身上那几道不像剔骨刀的伤口在那儿验着。
剪刀这事儿,郭家人不承认带了。可邻居贾某民看见赵某晖拿着铁锹砸门,看见郭勇刚进来时手里"红色的、尖尖的东西"。天黑,看不清,但肯定有东西。
现在剪刀没了,死无对证。可没了东西,伤口还在。伤口不会撒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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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正当防卫这把尺,到底怎么量
公诉机关说,即便郭家非法入侵,申红良致人死亡也"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好,咱们掰扯掰扯这个"必要限度"。
昆山龙哥案还记得不?拿刀追人,被反杀,正当防卫。龙哥那把刀是掉在地上被捡起来的,跟申红良摸窗台上的刀,是不是一个性质?龙哥是拿刀追杀,郭家人是踹门围殴,哪一个对生命的威胁更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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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十条说了,防卫过当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什么叫"明显"?你踹门砸窗闯进来五个人,围着六十岁老人打,鼻骨都打断了。老人摸把刀乱挥,这叫"明显"过吗?
要是非得要求被打的先量一量用多大力气还手,那被打的早就死了十回了。
检察院现在给赵某晖、韩某、刘某伟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这就承认了郭家进门那一刻,就已经犯罪了。那申红良面对正在进行的犯罪行为,动手还算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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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情理与法理,总得让人活
申红良家里开小卖铺,那把刀是以前卖肉用的,后来杀鱼剁猫肉,就扔窗台上。谁家还没个菜刀剔骨刀?这能算"准备凶器"?
郭家人上门,申某倩第一反应是"你们别回来"。她怕弟弟回来打起来。这是个正常人的想法——能躲就躲,能忍就忍。可忍了,躲了,报五次警了,人家还是冲进来打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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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这份儿上,法律要是还要求老人"保持冷静"、"控制力度",那就是要让老实人活该被欺负。
最新消息,法院休庭了,说要补充侦查。查啥?查狗链子多长,查到底几个人闯门,查那把剪刀到底去哪儿了。这说明啥?说明连法院也觉得,这事儿没查清楚。
这事儿闹到现在,两败俱伤。郭勇刚死了,郭家剩下的人被刑事强制了。申红良六十岁了,还关在看守所里。
可你得想明白一个理儿:申红良要是不摸那把刀,死的是谁?就冲郭家人进门喊的"你们家的人命没有我们狗命值钱",这话是人话?
法律要讲证据,可法律也得讲人性。一个六十岁老头,在自己家被五个人围殴,他该怎么办?跑?往哪儿跑?自己的家,跑就是把自己的命交给别人。
他摸刀的那一刻,不是想杀人,是想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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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子怎么判,关系到以后每个普通人遇到事儿怎么办。要是判防卫过当,那下次谁家被踹门,就只能跪地求饶。要是判正当防卫,那才是告诉所有人:家是你的堡垒,不是你的囚笼。
刀上的DNA、消失的剪刀、五次报警电话,这些细节拼起来,就一幅画。画上是个老人,在黑暗里,在死角里,在绝望里,伸手摸到了唯一能活命的东西。
长治这事儿,不是反杀。是一个普通人,被逼到墙角时,发出的最后一声吼。希望法律能听见这声吼里的恐惧,而不只是看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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