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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的小伙伴
嘉定区JDC2-0202单元
控制性详细规划21、23、25、30、44街坊
有局部调整,详见↓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共涉及五个街坊,规划总面积约31.02公顷。其中,21、23、44街坊由嘉美路、安惠路、嘉程路、鹤湾路围合而成,规划面积约16.42公顷。30街坊由嘉前路、惠亚路、嘉宁路、安惠路围合而成,规划面积约4.53公顷。25街坊由沪宜公路、嘉美路、鹤槎路、嘉程路围合而成,规划面积约10.0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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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调整内容
1.土地使用
原44-03地块(公共绿地)、44-04地块(文化用地)、44-05地块(体育用地)合并后重新划分并编号为新44-03、44-04地块。其中,新44-03地块用地面积约0.25公顷,规划为公共绿地;新44-04地块用地面积约4.98公顷,规划为完全中学用地;将原21和23街坊合并编号为新21街坊,调整后规划将白家浜以南用地切分为两个地块,编号为21-04、21-05地块。其中,新21-04地块用地面积约0.61公顷,与原规划用地规模保持不变,规划为公共绿地;新21-05地块用地面积约2.96公顷,规划为完全中学用地;原规划30-01地块(初中用地)和30-03地块(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合并后重新编号为新30-01地块。新30-01地块用地面积约3.42公顷,规划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
后续通过整单元规划对地区规划结构和用地布局进行整体优化,将原规划的相关文体设施、社区卫生设施、商业等功能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结合服务半径,合理确定相关设施选址。
2.建筑高度
25-06地块建筑高度上限由80米调整为30米。基础教育设施方面,21-05、30-01地块建筑高度上限24米,44-04地块建筑高度上限40米,宜合理搭配建筑高度及层次变化,沿南北向塑造有韵律感的天际线,预留面向花园江公共景观轴的视线通廊。25-04地块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备建用地,按三级高度分区控制。
3.开发强度
为营造宜居舒适的生活环境,降低居住地块容积率。25-06地块(二类住宅组团、三类住宅组团混合用地)容积率由2.2调整为1.3,建筑量为52463平方米,并配套老年活动室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基础教育设施容积率宜控制在1.20。44-04地块(完全中学)容积率为1.20,建筑量为59726平方米;21-05地块(完全中学)容积率为1.20,建筑量为40114平方米;30-01地块(九年一贯制学校)容积率为1.20,建筑量为41036平方米。
25-04地块作为公共服务设施发展备建用地,按II级开发强度控制。
4.公共空间
依托嘉前路、鹤湾路、安惠路、嘉宁路、嘉程路构建交通性慢行通道,依托花园江、白家浜构建休闲游憩慢行通道,44-01地块根据绿化方案可设置慢行连通道与44-04地块学校出入口联系。依托鹤槎路、嘉程路构建交通性慢行通道。依托北张泾、华曹江构建休闲游憩慢行通道。25街坊跨规划河道可根据需求设置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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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济指标以最终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绿化景观以绿化部门审批为准;停车位布置和数量以交通部门审核为准;小区出入口的位置和宽度以交警部门批准为准。
通讯员:嘉小规
编辑:袁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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