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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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无论官司成与败,对于山西长治的赵某晖女士来说,她的老伴郭某刚都再也回不来了。
长治狗咬人事件当中的一个一个细节,随着庭审现场信息的公布,都被各大媒体逐渐披露。
原来作为狗的女主人,赵某晖还是长治市潞城区的政协委员,是一位事业有成的女强人。
赵某晖不但在事业上说一不二,在郭家也是“说了算”的主心骨。
在主心骨赵某晖的首肯之下,郭家一条身长60-70公分的成年狗,被拴到了大门之外的路边。
同样是养狗,郭家的狗拴在大路边,申家的狗则拴在自家院子里。
小小的细节,体现出两家人不同的行事风格。
而这种行事风格,又在后来的事态发展当中,有更加具体的表现。
02
事发当天,申某良的儿子申某浩,在路边被郭家的一条土狗咬到了右脚。
申某浩被咬后,反过来对着狗踢了两脚。
不料郭家的狗,在申某浩离开之时,又追过来咬了一口申某浩的左腿。
正月初二,一天两次被狗咬,换谁谁不怒?
申某浩怒不可遏,于是拉着狗绳,将狗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客观地说,申某浩摔狗的行为,不是发生在阻止狗咬的过程中,对于狗来说属于防卫过当。
一边是会咬人的狗,一边是被咬后发怒的人。
尽管老董觉得,狗咬人有错在先,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这个道理,讲给不懂是非的狗,对于狗来说其实并不公道。
毕竟,那条可怜的狗,已经用自己的生命,给自己的错误买了单。
真正的罪魁祸首,是将狗拴在路边的郭家人。
个人认为,郭家人不但应该承担申某浩的疗伤费,还应该对狗的死负主责。
03
摔狗之后,申某浩前往郭家,想说明情况,但当时郭家却恰好没有人。
申某浩去小卖部买了一瓶水,然后回家,这个时候申某浩才发现,被摔的狗已经奄奄一息,躺在地上没有呼吸了。
这个时候,申某浩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赶忙回家,将事情告诉了母亲。
申母只有郭某刚姐姐的电话,于是当即联系了对方,说明情况。
郭某刚的姐姐得知了情况,没有说太多,就挂断了电话-----注意这个细节,之所以没说太多,是因为郭某刚的姐姐,做不了郭家的主,需要将此事给郭某刚及郭某刚的妻子赵某晖转达,由郭家人自己决定怎么处理。
申家是由平顺县迁来长治潞城区的外来户,在当地没有任何根基。
申家人平日里,保持了外来户该有的低调。
说句题外话,各地有各地的人情世故,这件事情,但凡申家有一个在当地有头有脸的人出面,事情都闹不成后来那个样子。
看着郭家紧锁的大门,申家人敏锐地意识到,这是风雨到来之前的平静,于是主动打了110,自己报自己打狗之事。
这种“自报自”的方式,显示出申家人面对郭家人的不安和畏惧。
作为邻居,我觉得申家人对于郭家人的厉害,对于赵某晖的暴脾气,应该早有耳闻。
04
申家人的预料没有错,郭家的报复,果然很快便降临了。
赵某晖给申母打来电话,言语激动,并带着嘲讽的语气,几次告诉申母:潞城属你厉害了。
此处老董解释一下,这样的话,在我们山西,一般在吵架中才会用到,有明显的威胁意味。
说完,赵某晖不但挂了电话,而且把自己的手机都摔了,火气之大令人叹为观止。
不久,帽子叔叔到达现场,将摔狗的申某浩带回所里,并联系赵某晖到所里,商讨处理事宜。
然而盛怒之下,赵某晖拒绝接受调解,并向帽子叔叔表示“我晚上回去自己处理”。
面对潞城区的堂堂政协委员,帽子叔叔也束手无策,于是建议申家人联系社区主任,由更有面子的社区主任出面,调解相关事宜。
事后,社区主任声称,自己在接到申家的求助电话之后,的确打电话对赵某晖进行了劝解。
社区主任希望赵某晖能够息事宁人,但是失去理智的赵某晖,直接说“让他不用管”,而且还在电话中告诉主任“要找申某良生气”。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05
黄昏时分,申家的三个人,躲在自己的家里,惴惴不安。
他们给申某浩的媳妇发微信,不让申某浩和媳妇回家,就怕郭家人找上门来,遇见摔狗的当事人申某浩,让事情更加不可收拾。
帽子叔叔通过申某浩的媳妇,告诉申家人:把门锁好,防止矛盾升级。
然而,矛盾是双方面的,只凭一方的努力,无法完成防止矛盾升级的目的。
预感到矛盾可能升级的帽子叔叔,在正月里业务繁忙,并没有闲暇时间来保护申家。
另一方面,郭家人之所以还没有发作,是因为郭家人也在等待----等待他们的主心骨赵某晖回来“主持大局”,决定如何教训申家。
长治检方资料显示:当晚19时许,赵某晖伙同妹夫韩某,外甥刘某,来到申家,见申家大门紧锁,直接就砸锁踹门。
从赵某晖三人踹门,到发生冲突,申家人一共打出了五次110,时间分别在19点27分,19点34分,19点36分,19点44分,19点48分。
在这二十多分钟里,申某良的家,成了赵某晖等人的法外之地。
06
申家的大门,很快便被踹开,赵某晖等人连砸带打,骂骂咧咧地进了院子。
在此之前,基本事实都能够陈述清楚。
但在此之后,一些细节就有了争议,申家人和郭家人各执一词。
本文参考澎湃新闻报道,对没有争议的部分继续进行陈述。
当时天已经黑透,初二又没有月光,院子里没有灯,连客厅的灯都关着,总之就是黑暗之中伸手不见五指,什么都看不清。
郭家先后,有10人进了这个院子,其中就包括被申某良刺死的郭某刚。
申家的玻璃和窗户等,有多处被损毁。
邻居贾某回忆:赵某晖在砸门的时候,手里拿着一把铁锹。
申家女眷申某倩在黑暗中,打开了手机,借着手机微弱的光,拍到了一个细节:郭某璇在进入院子后,随手拿起身旁物品,扔向了申家人。
郭某荣亲口供述:郭勇刚在进入申家后,就往申家人身上扑。
其他申家和郭家陈述不一致,且没有确定的部分,本文不予采纳。
后来的事情,大家就都知道了:摔倒在地的申某良,随手从89公分高的窗台上,抄起了一把剔骨刀,在黑暗中进行了自卫,连伤郭家数人。
自卫这个事实,从法律的角度,已经没有任何争议。对除郭某刚以外,申某良重伤或者轻伤其他郭家人的捅刺行为,也已经被定性为正当防卫。
庭审中的争议,是辩论申某良对郭某刚的这个自卫,到底是属于正当,还是过当。
07
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仔细了解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老董想谈谈自己的感受。
从在路边拴狗开始,自始至终,以赵某晖为代表的郭家人,行事可以用八个字总结,那就是“嚣张跋扈,无法无天”。
申家人的表现,也可以用八个字总结,那就是“一忍再忍,相信法律”。
前前后后,申家为了息事宁人,把所有能想到的办法都实施了,把所有能够找到的关系和人物都找了------尽管那关系脆如纸片,那人情淡如白开水,但纸片和白开水,已经是申家努力的上限。连当地的帽子叔叔,都无法给申家人提供人身安全保障了。
束手无策的申家人,只能无奈躲在自己家里,锁上大门。
申家人幻想这个平日里不起眼的形式上的“家”,能够在法律上,实现“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保护功能。
然而,随着门锁被毁,赵某晖等人进入院子,连“家”也保护不了他们了。
黑暗之中,申家人根本不知道郭家来了多少人,拿着什么工具,只能一次又一次打出那个电话,期待救命的稻草能够赶紧光顾,那救命的稻草却直到冲突发生,也没有到来。
怕与恨是一对双胞胎,申家人恐惧到了不能再恐惧,也恼恨到了不能再恼恨。
于是,那把闲置在窗台上很久的剔骨刀,就成了申家人的最后依赖。
彼时彼刻,换各位看官到申某良那个处境,看到闯进家里的那么多郭家人,看到扑向自己家人的郭某刚,谁能告诉申某良,他应该怎么办呢。
黑暗之中,谁来区分那挥舞的刀,哪一刀是正当的,哪一刀是不正当的?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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