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件的脱下衣服,让超市工作人员检查,这是大爷最后的底气!让人看了很心酸,一把年纪还要被冤枉,证明清白就是大爷最后的体面!
在脱就没有了,超市说“算了,你走吧”,算了?大爷到底是否清白,超市是否要给个说法?超市当众搜身谁给的权利?超市到底能不能搜身?可不可以要求超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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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一超市门口,一位大爷准备穿过超市探测门去结账,探测门亮起红灯,并发出“嘀嘀”的警报声。
超市工作人员拦住大爷,怀疑偷拿了超市的商品,大爷解释自己没有偷拿,可超市工作人员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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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自证清白,大爷先将外套脱掉,拉起毛衣让工作人员检查,可不知为何即便脱了外套,探测门还是会发出警报。
无奈,大爷继续拖,又将毛衣、衬衣、裤子全部脱掉,最后只剩下秋衣秋裤,工作人员拿起衣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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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旧没有看到任何东西,当大爷再次站上检测门时,还是发出“嘀嘀”的警报声,大爷怀疑是检测门有故障。
可工作人员坚持认为机器没故障,没办法大爷只能继续拖,最后拖的就剩下一条内裤了,还是任何物品没发现。
大爷问工作人员,就剩一条内裤了,还要不要脱?工作人员轻描淡写的说了句“算了,你走吧”。
“算了,就这么算了,把你们领导叫过来”,或许这就是大爷一句气话,并不想故意找事。
过了一会,大爷穿上衣服,从另外一边走出了超市,而此时检测门在没人的情况下,依然发出“嘀嘀”的警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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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人家脱衣服就脱衣服,什么也没搜到,凭什么一句算了就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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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算了的问题,这对大爷是一种侮辱,是尊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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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就这么算了!一定要给老人一个说法,把问题解决了,必须赔偿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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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以及消费者随身携带的物品。
根据《民法典》规定,消费者享有名誉权,超市无权在怀疑的情况下,擅自对顾客搜身,隐私的空间内也不行,更不何况是在大庭广众之下。
如果怀疑消费者偷拿超市商品,在争执不下的情况下,也应该先报警,由警方去处理,超市没有权利让消费者脱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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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前,重庆一位大爷也经历过同样的遭遇,超市怀疑大爷偷拿商品,带到工作室检查,最终法院判超市向大爷道歉,并赔偿3000元的精神损失。
超市要求大爷脱衣检查,不仅对老人不尊重,还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没发现任何问题后,一句道歉都没有,可见工作人员的态度极其蛮横,这是超市管理方面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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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管理方式、处理方法,会让顾客感到被羞辱,在其他顾客眼中,此行为让人反感和寒心,最终失去顾客对超市的信任。顾客是上帝,不是可以随便怀疑的“小偷”,即便需要核实嫌疑,也不该是超市。
反观大爷用一身傲骨为底气自证清白,这份骨子里的硬气、坦荡,当属真爷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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