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喊话:从源头上解决狗患,养狗这些行为必须重罚!
最近全国人大代表庹庆明在两会上提出的建议上了热搜,他呼吁从源头上解决“狗患”问题,建议统一公布全国禁养犬名录,并且对不文明养犬行为重拳出击。这话题一下子戳中了很多人的神经,毕竟谁在小区里没遇到过不拴绳的大狗呢?
说起来,今年6月刚通过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还真回应了这个社会关切,专门把恶犬伤人纳入治安处罚范围了。这部新法将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以后违规饲养烈性犬、或者没给犬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伤人的,可能面临拘留或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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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细翻了翻新法的条款,它明确规定了四种违法情形:饲养动物干扰他人生活;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这意味着以后处理这类事件有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
说实话,现在养狗的人确实多了,2024年数据显示中国城镇宠物犬猫数量已经超过1.2亿只。狗多了,管理跟不上,问题就来了。相信大家都看过那些触目惊心的新闻——2024年西安一个4岁男童被两只恶犬袭击致昏迷,面部毁容;江西赣州一对母女在公园散步时被4条没拴绳的大型犬撕咬,妈妈全身10多处伤口,最深的已见骨;更让人心痛的是河南南阳那个3岁男童,被狗咬伤18天后不幸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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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这类事件的处理确实存在痛点,大多只能依靠《民法典》来追究民事责任,侵权人往往只需要承担医疗费用,违法成本太低。有时候责任主体难认定,伤情鉴定周期长,心理伤害也难以量化,被侵权人维权起来非常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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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实施后,对于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的行为,会先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致使动物伤人的,将面临5日以下拘留或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被拘留5到10天。这就让执法有了更明确的依据。
不过我觉得,法律定了,执行才是关键。现在各地对烈性犬的名录确实不统一,比如贵州在2024年5月公布的烈性犬名录包括了藏獒、比特犬、土耳其坎高犬等31种犬只。这种地区差异可能会导致养犬人无所适从,也增加了执法难度。庹庆明代表建议统一公布全国禁养犬、大型犬名录,确实是切中了要害。
说到执行,内蒙古阿左旗警方在解读新法时提到,民警执法时必须主动出示警察证,在关键执法场景如询问嫌疑人、检查场所时必须全程录音录像。这些规范程序既能保障执法公正,也能让处罚更有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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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光是处罚,源头管理也很重要。像苏州2025年的监测数据显示,家犬狂犬病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已经达到88.29%,连续四年超过80%。这说明只要重视免疫,狂犬病是可控的。
但流浪犬管理仍然是个薄弱环节,苏州的监测也指出流浪犬免疫率持续偏低,存在偶发狂犬病例的风险。国家疾控局也明确表示,将加强犬只管理与免疫工作,特别是农村犬、流浪犬的管理,做好源头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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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这里,我想起2025年6月广东发生的一起狂犬病致死案例,患者被狗咬伤后没有规范处置,5天后伤人犬死亡,患者约3个月后出现狂犬病症状,发病3天就死亡了。要知道,狂犬病病死率接近100%,这种悲剧本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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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我看来,解决“狗患”问题,光靠处罚是不够的,还需要免役登记、文明养犬宣传、流浪犬管理等多管齐下。就像贵阳和吴忠出台的养犬管理规定,都明确了养犬要登记、要免疫,出门要拴绳,要清理粪便,这些细节都很重要。
说到底,法律不能只写在纸上,关键要落到实处。作为养犬人,应该意识到权利和责任是对等的,你有养狗的权利,但不能滥用这个权利伤害他人。作为执法者,也要确保法律执行到位,不能让它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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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只要法律、管理、自律形成合力,我们完全可以在满足爱犬人士需求的同时,保障好公共安全,让“狗患”不再是社会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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