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注了一下消防技术服务领域的违法行为查处结果,从公开的违法行为案例中,常见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具体活动中容易忽视的“小问题”,而这些“小问题”,却很难躲开消防形成处罚的惩处,似乎没有比“零容忍”来形容再适合不过了。
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对消防技术服务执业要求的苛刻,还是另有其他含义?
先来看“广州消防”曝光的 7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被处罚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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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 广州消防 )
从以上案例中,对于案例3-7,大多数同行可能都会认为,消防救援机构是不是对消防技 术服务机构的这些“危害性”小的行为是不是过于严格,而根据11月9日其实施的 《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消防〔 2025 〕39 号),其中规定 符合“首次发现后,当场改正,且危害后果轻微的。” 不予行政处罚的如下图 3 种适用情形,对照后就可以发现,其处罚 裁量是得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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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对 消防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简要分析一下: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行为有何危害?
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本质是通过开展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评估等活动,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参考,其作用是为社会 单 位筑牢一道消防安全技术防线。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核心是技术实效,其 违法行为并非普通市场规则下的商业违约或违规,实质是对公共消防安全的危害。
如曝光的案例,“出具虚假文件”直接关系到服务对象的建筑消防设施的真实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不按标准开展活动”和“指派无资格人员从业”,直接关系到消防技术服务质量,进而影响委托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决策;“未设立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直接反映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内部管理缺失;“文件签署盖章不规范”、“未公示相关信息”等,表面上看似形式问题,但同样是规范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对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行为 “零容忍”态度有何理由?
1、消防安全的必然要求
在消防技术服务领域,消防安全关于特定建筑或区域里面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安全,因服务导致消防安全失守,后果是不可逆的在灾害。消防安全不仅仅是法规的要求,更是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的根本要求,对违法行为的宽容,是对公共消防安全的漠视,对消防技术服务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本质是牢固树立消防安全底线不容挑战的绝对权威。
2、维护秩序的必然要求
违法行为本质是竞争力不正常的强化手段,也就是目前业内常说的“劣币驱逐良币”,当前的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竞争中,违法手段明显是一种可见的更低成本从业行为,这本不应成为机构的竞争优势,却能轻易挤压守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处于竞争劣势境地。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经消防救援机构的处罚、曝光等惩处方式,有利于维护消防法规权威,建立公平、透明的消防技术服务市场竞争环境。
4、行业自律的必然要求
“一次惩处,胜过百次说教”。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是推动行业自律的有力抓手。压力的监督管理,让行业从业人员清晰地认识到, 从业依法、依规、依操作规程贯穿整个服务周期是一道不可逾越的红线,是确保消防技术服务质量的唯一前提。在此情形下,迫使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主动将外部监管要求转化为内部管理约束,从而建立健康、持续的从业自律机制。
3、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长远看,对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有利于推动行 业整体健康长远发展。如成本支出是制约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发展的主要原因,而踩着违法边缘从业,可大大降低从业成本,豢养的“低价”获取项目巨兽,进而滋生出消防技术服务无技术,社会认可度低甚至无认可,完全是行政监管需求倒逼等怪象,导致消防技术服务在整个社会消防安全治理体系中,其专业性、公信力等价值严重坍塌。
当前消防技术服务业态,是行业粗放野蛮生长的必然,不可否认的是,对待消防技术服务违法行为“零容忍”态度,其意义远不止于行政处罚本身, 它既是维护公共安全的“防火墙”,也是规范市场秩序的“紧箍咒”,更是强化行业自律、驱动其走向健康发展正轨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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