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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日起,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流程,提升经办服务质效,保障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用人单位参保职工,其生育津贴可以由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直接发放给个人。
热点问答
1.生育津贴发放条件是什么?
答:职工生育时其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且连续参保缴费满10个月。
2.生育津贴发放至个人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答:以参保职工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的日期为准。2025年11月1日(含当日)后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的,生育津贴可以由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直接发放给个人。2025年11月1日之前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的,生育津贴按照原渠道发放。
3.个人如何申领生育津贴?
答:徐州市本地参保职工可在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45个自然日)内,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我要办”-“生育津贴发放个人”模块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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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人申领的生育津贴多久能到账?
答:符合生育津贴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结算并提供完整、准确的银行卡号等信息后,医保经办机构会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一次性发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职工在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30个工作日(45个自然日)内未提供银行卡号等信息的,生育津贴可以按照原渠道发放到用人单位。
5.如何查询我的生育津贴申领进度?
答:申请后,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 “我要查”-“生育津贴查询”跟踪审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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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提示:各位孕妈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记得及时登录江苏医保云app完善个人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确保生育津贴能够及时发放。
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可拨打徐州医保服务热线0516-12393咨询。
来源 | 徐州医保
徐州广电编辑 | 欧阳白雪
一审 | 姚亮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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