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袁鹏 发自兰州 “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共计10800元。”为进一步规范甘肃省育儿补贴申领、发放、管理等工作,日前,甘肃省公开发布了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财政厅制定的《甘肃省育儿补贴制度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补贴对象为户籍在甘肃省行政区域内,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3周岁以下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婴幼儿。育儿补贴按年计算,每年一次性发放,按照每孩每年3600元标准执行。对于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可连续申领3年补贴,共计10800元。对于2025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可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补贴金额。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含儿童福利机构)申领,用于育儿相关支出。
对于育儿补贴具体如何申请?细则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并提交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不符合条件未通过的,应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补正的资料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原因,并做好政策解释。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补贴发放对象名单,按程序将相关信息提供给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未通过的,退回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说明原因,按乡级初审未通过流程办理。
针对补贴发放、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细则明确,育儿补贴制度的实施依法依规接受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群众申诉、举报按照属地原则和管理权限及时受理,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金融代理发放机构的监督。金融代理发放机构不按照服务协议履行资金发放责任,截留、拖欠、抵扣补贴资金的,按照规定取消代理发放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
来源: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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