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000元干三份活,核心创作只配‘前期编辑’署名?《繁花》编剧维权者古二在海外社交平台“X”发布长文及关键证据——与《繁花》剧组签订的劳务合同扫描件,瞬间让持续发酵近一周的录音门事件再掀舆论高潮。影视圈多位编剧转发声援,称“这是行业署名权维权的关键一战”。古二在文中直言:“隐忍半年不是为了炒作,只是想为自己的创作讨一个公道,3000元的月薪养不起核心创作,但能看清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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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签署于2023年5月18日的劳务合同共6页,甲方为《繁花》制片方上海泽东电影有限公司,乙方为古二。合同首页明确标注古二的岗位为“前期责任编辑”,月薪酬3000元,合同期限自2023年3月至2024年10月,与剧集拍摄周期完全重合。但在附件“工作内容补充协议”中,第一条便注明其需“深度参与全剧核心剧情构思、金融史料考据及主要角色台词打磨”,还需“每周提交至少3篇剧情修改方案,参与王家卫主导的创作会议并发言”。古二同步晒出的12份创作会议纪要显示,他在2023年7月提出的“阿宝与玲子的市井情感线深化”方案,被完整采纳进正片。关于“临时性工作”,合同第五条写着“乙方需配合甲方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古二透露这便是他被迫兼任王家卫生活助理的依据,“最多一天跑了5家咖啡店买特定口味的拿铁,还要帮导演整理拍戏用的服装配饰,这些都占用了我大量创作时间”,他还晒出部分采购报销记录作为佐证。
随着合同曝光,事件时间线在此前基础上进一步清晰:2023年3月,古二通过编剧协会推荐加入《繁花》创作团队,初期以“核心编剧”身份参与工作;2024年10月剧集杀青时,他发现片尾署名被降级为“前期编辑”,与刚入职的实习生署名层级相同,随即向制片方提出异议却被无视;2025年11月8日,古二首次曝光3段剧组内部录音,内容涉及王家卫否定其创作成果的对话,引发首轮热议;11月12日,剧组未正面回应争议,反而向古二居住在老家的八旬祖母寄送律师函,指控其“侵犯剧组名誉权”,此举引发众怒,#繁花剧组 欺负老人#话题登上热搜;11月13日,古二曝光第四段录音,内容显示王家卫在会议上辱骂某年轻演员“没脑子”,加剧公众对剧组的负面印象;11月14日合同证据发布后,北京影视著作权律师周浩公开表示“若合同条款与实际创作内容属实,剧组已构成著作权侵权,古二可主张署名权更正及稿酬补偿”。截至14日中午12点,王家卫团队及《繁花》官方仍未回应新证据,古二海外账号粉丝已从12万暴涨至32万,中国编剧协会、上海影视行业协会等超20家机构发布联合声明,称将“持续关注此事,为创作者维权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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