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老年人药品、保健品市场秩序,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工作部署,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现选取一批典型案例分期予以公布
案例一
福清市某食品店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以电视播放PPT课件方式,吸引老年人到其经营场所体验优-中医定向透药治疗仪,同时售卖辅助产品舒筋养骨保健垫。当事人在PPT课件中宣讲该治疗仪具有药疗、电疗、磁疗、透疗、热疗五大核心功能,能够实现“慢病快治、内病外治、标本兼治效果,缩短治疗周期”的功效,其辅助产品舒筋养骨保健垫适用于颈椎病、肩周炎、腰肌劳损、腰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膝关节炎、软组织挫伤、风湿类风湿、肌肉酸痛、疼痛麻木等疾病,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上述产品并不具有治疗上述疾病的功能,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案发后当事人主动联系老年人消费者并退还售卖全额款项3000元。
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处5万元罚款。
案情评析
老年人体弱多病,希望身体康健,不法分子经常利用这一特点对老年人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本案中当事人选择老年人作为营销对象,先让老年人进行体验,再以视频进行虚假宣传,夸大治疗效果,诱导他们消费,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
本案的查处直接阻止了更多老年人上当受骗,同时退还了财物,挽回了受害者的经济损失,保护了他们的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起到了“查处一起、震慑一批”的作用。
案例二
福清市某食品店未明码标价案
案情简介
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摆放7台温玉养生床、4台本能修复仪、6台气血循环机等电子产品,供中老年人顾客免费体验,同时售卖上述产品时未依法明码标价,因无法查明当事人售卖上述产品销售情况,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福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1000元罚款。
案情评析
本案中当事人选择老年人作为营销对象,通过“免费体验”等方式进行销售,产品未进行明码标价,有可操作的违法空间。市场监管部门的查处,规范了当事人经营行为,让老年人可以明明白白放心消费,切实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来源:龙田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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