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在汉中天台国家森林公园、黄花河森林公园同步举行 “秦岭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工作站” 揭牌仪式,将司法保护触角延伸至秦岭生态保护一线,为守护秦岭绿水青山搭建起专业化、常态化的协作平台。汉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偶明红,区林业局副局长吴云龙,以及区检察院、区林业局相关干警与负责人共同参加此次揭牌活动。
活动现场,偶明红与吴云龙共同为两处 “秦岭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工作站” 揭牌。仪式上,偶明红详细解读了工作站的职能定位与工作方向。他强调,设立秦岭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工作站,是检察机关深入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理念的具体实践,更是落实预防性办案理念、推动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深度融合的务实举措。未来,检察机关将以工作站为重要依托,精准聚焦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穿越等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深化与林业、环保等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刑事追诉、民事追责、行政处罚与公益诉讼跟进并重的 “一案多查” 办案模式,持续完善 “专业化法律监督 + 恢复性司法实践 + 社会化综合治理” 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切实凝聚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吴云龙在仪式上表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离不开各部门的联动协作与协同共治。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公益保护等领域具备专业优势,能够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这与林业部门的行政监管执法职能形成了高效互补。区林业局将以工作站成立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在案件线索移送、联合巡查执法、生态修复监督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为守护秦岭生态安全、筑牢区域生态屏障贡献更大力量。
据了解,此次汉台区检察院设立的 “秦岭生态环境检察保护工作站”,将重点围绕秦岭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受理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监督、跨部门协同机制建设、生态保护法治宣传等工作展开,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 “四大检察” 职能。通过高质效履职,工作站将有效打通秦岭生态司法保护的 “最后一公里”,为维护秦岭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稳定性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彰显汉台区以部门联动推动生态保护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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