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丽珠医药(01513)发布公告,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智瑶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王智瑶女士(王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截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王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王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近日,本公司收到王女士通知,其已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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