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新维主持会议,副主任肖鸿斌、刘文辉、黄平文、曹梦飞、华伦勇出席会议。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杨峰,县人民法院院长唐艳艳,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朱建干,县监委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应到27人,实到25人,符合法定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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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三级人大代表视察县域经济发展”主题活动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赣南脐橙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城管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我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决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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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3号
关于批准县人民政府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
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5年11月14日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崇义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规定,符合国务院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支出政策的要求,符合我县实际,项目安排总体可行。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调整方案。
现予公告。
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4号
崇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4日决定:
任命朱伦真同志为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任命何曹森同志为崇义县教育局局长;
任命张瑞云同志为崇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免去王真真同志的崇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林发良同志的崇义县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皑同志的崇义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钟连华同志为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吴星卫同志为崇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江海同志为崇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郭芳瑞同志的崇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方伟、罗鹏飞同志为崇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现予公告。
崇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记者:邱慧敏
编辑:张文慧
审核:杨晓斌
审签:章丽娟
总监制:李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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