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
十一月刚过去12天,全国至少已有5名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被查。
严查“一把手”腐败,
又一批医院院长落马
11月10日,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淄川区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于某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审查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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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于某庆先后荣获山东省卫生厅“纪检工作”三等功、淄川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山东省优秀院长等多项荣誉。
11月5日,据贵州省黔南州纪委监委消息,黔南州人民医院院长吴某平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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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11月3日一天,四川和湖南两地,3名医院院长同时被通报:
四川古蔺县:古蔺县中医医院原党委书记陈某,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通报称,陈某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等。
四川营山县:营山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李某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嘉陵区纪委监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某钦2023年2月任营山县中医医院党委书记,短短履新两年多其任职生涯就戛然而止。
湖南攸县:攸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蔡某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攸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从上述通报动向看,医药反腐的覆盖面已“无死角”。在空间上,已从大三甲医院下沉至区、县级等基层医院;在时间上,离任人员同样不能幸免。
就在11月5日,中纪委发布《守好群众“看病钱”》的文章强调,从公立医疗机构来看,重点关注医院党组织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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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关键少数”、“一把手”,在此前国家卫健委等14部门联合发布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亦有体现——严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据赛柏蓝不完全梳理,从今年年初至今,至少已有近120名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相继落马(文末附名单)。
医药反腐,重点关注这三个方面
从这些院长落马的医药腐败案件看,药品耗材采购、临床用药合理性是高危地带。此外,公益学术活动也是潜在风险区。这些医药腐败链条的背后,时常能看到药企的影子。
赛柏蓝梳理了其中与药企有关的风险点,供参考。
首先,在药品招标采购领域,问题频发。近段时间,多地公布了公立医院审计调查结果,揭示了药品耗材采购中的乱象。
如云南昆明有52家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耗材、设备等采购中,存在围标串标、规避招采程序等行为;广东6家医院则通过违规设置排他性参数,变相指定供应商,使招投标程序流于形式;宁夏银川某医院更因接受供应商“免费投放设备、捆绑销售试剂”的模式,增加了222.08万元的运营成本。
今年的《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明确强调,要发挥穿透式审计监督优势,加强医药行业专项审计。
一接近医院纪检监察系统的人士透露,重复采购、倾向特定供应商、泄露采购项目信息、擅自变更招标实质性条款、验收环节形同虚设以及在未验收合格的情况下提前付款或支付金额与合同不符等,均是检查重点。
临床用药合理性是医药反腐的另一个严查重点,医保的智慧监控正成为其中的关键抓手。
11月3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超量开药智能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提到,紧盯超量开药行为集中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科室,以及涉嫌协助、诱导他人违规超量开药、重复开药、冒名开药的医务人员。
上述人士分析,医生不合理用药行为背后,有的与药企挂钩。这其中对药企的要求是,不应通过任何方式暗示或鼓励医生进行不必要的用药,或优先使用价格高但疗效并非最优的产品。
而具体执行这些“暗示”的,常常是医药代表。这种行为已成为监管查处的重点,正如近期国家医保局发文所通报的,医药代表在其中的违规操作已无处遁形。
此外,一种更为隐蔽的腐败形式近年也悄然兴起,即打着学术或公益旗号进行利益输送。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指出,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以假借集体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
上述人士表示,对药企的要求是,药企对医疗机构慈善捐赠、科研资助、医学教育支持时,不能附带任何直接或隐性的条件,例如要求医院增加药品采购量或指定处方。
另外,药企以“科研经费”、“咨询费”、“讲课费”等名义,通过举办伪学术会议进行利益输送也是严查重点。在针对异常学术赞助进行溯源核查方面,纪检相关人员会验证学术活动的真实性、追踪资金流向、审视相关主体、评估学术产出是否与商业关联等。
附:2025年年初至今,医院书记/院长/副院长被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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