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的相处本应和睦融洽,可琐事摩擦若处理不当,也易引发纠纷。近日,长岭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邻里矛盾引发的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案情回顾
刘某某与段某某系多年邻居,因日常琐事,二人发生口角,进而演变为肢体冲突。冲突过程中,刘某某受伤并入院治疗。2025年5月,县公安机关经调查依法对段某某、刘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事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刘某某遂向长岭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段某某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2.9万元。
法官调解
受案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凭借丰富的基层经验,敏锐地察觉到这起案件看似是“赔偿争议”,实则是邻里间“争一口气”的心理在作祟。找准矛盾症结后,承办法官确立了“调解优先、修复关系”的工作思路,力求从根本上化解矛盾。
调解初期,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沟通方式,分别与双方深入交流。她耐心倾听刘某某陈述受伤后的委屈与诉求,帮助其宣泄情绪、回归理性;同时引导段某某回顾与刘某某多年的邻里情谊,并详细阐明相关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在双方情绪初步平复后,承办法官组织了“面对面”调解,“大家乡里乡亲,往后相处日子还长,与其争执不下,不如各退一步,和和气气的多好……”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段某某主动为自己动手的行为道歉。
![]()
最终
双方互谅互让
当场达成和解协议
段某某一次性给付刘某某1.3万元赔偿款
纠纷圆满化解
1.3万元的赔偿,了结的不仅是一场官司,更解开了两位村民心中郁结多月的“疙瘩”。未来,长岭法院将继续发挥调解优势,以温情与专业化解邻里矛盾、家庭纠纷,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守护乡村的和谐与安宁。
【松原中院欢迎您关注】
来源:长岭法院
初审:崔苍竹
复审:龙 涤
终审:李 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