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5年11月13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周倩) 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印发了《深圳市社会办医疗机构行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将为深圳的社会办医疗机构建立“信用档案”,并进行五个等级的信用评级,评级结果直接与监管力度、行政许可等挂钩。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旨在通过信用监管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让市民看病更放心。
信用评级分五级
该办法明确,社会办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每年开展一次,基础分值为100分,按最终得分和失信情况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其中,100分及以上为A级,85-99分为B级,60-84分为C级,低于60分为D级;被列入全国、广东或深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直接定为E级。新建运营未满1年且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机构,不参与评价但参照B级管理。
评价结果产生后,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官网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医疗机构可对初评结果提出异议。最终结果将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共享给相关部门,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评价结果公布,市民可查询到。
分级监管差异化
根据信用等级,深圳将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实施差异化监管。
A级机构将享受“无事不扰”的待遇。卫生健康部门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检查,必要的检查会优先采用非现场方式,机构办理校验等手续也更便捷,还将得到行业评优评先的优先推荐。
B级、C级机构将面临常态化和逐步加强的监管。B级机构采取日常监督与信访投诉调查合并开展,双随机、专项检查抽查比例不超过 10%。C级机构将约谈机构负责人并发送提醒函,抽查比例不低于30%,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对于D级机构,将约谈法定代表人,实行“逢检必查”,医疗机构校验需现场审查。E级机构则将面临最严格的监管。除“逢检必查”和现场校验外,不适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撤销已获荣誉,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和相关优惠政策。
该办法还明确了信用修复机制,医疗机构完成信用修复后,已修复的信用信息不再纳入评价范围,还可申请调整评价记分和信用等级。同时,医疗机构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佐证材料,相关部门将在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并反馈结果。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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