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11月以来,辽宁、重庆等地相继发布支持创新药发展的政策文件,释放创新药进院利好信号。
11月6日,辽宁省医保局公开征集《关于支持创新药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意见,要求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品目录内药品可不受“一品双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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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初,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全链条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到,医疗机构不得以用药目录数量和品规、药占比等为由限制创新药应用清单内产品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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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支持创新药之下,创新药进院加速推进。
除对于特定品种在医疗机构配备药品中不受限制之外,江西、河北、湖南等省份也在不同程度上对医疗机构国谈药用药数量限制进行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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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版《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规定,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500种,三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200种,二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000种,二级专科医院原则上不超过800种,其他医疗机构原则上不超过600种。
在此背景下,足额配备药品的医院难以新增创新药。2021年10月9日,国家废止相关评审标准,其中关于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规数已不再作为对医疗机构的评审指标要求。
随着药品零加成、DRG/DIP支付改革等措施落地,医疗机构已形成费用自控的内在动力,无需依赖硬性数量限制控费。
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已确定发布日期——将于下月第一个周末在广州线上线下同步发布,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作为创新药准入的关键一环,地方层面已提前部署衔接工作,明确药事会召开时限。
多地政策已将药事会召开与目录更新直接绑定,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目录发布后3个月内召开会议,及时调整用药目录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上海、浙江、江苏、天津等地此前已加速国谈药落地,2024版医保目录发布后要求1个月内完成药事会评审,为创新药快速进院奠定基础。
浙江更是建立常态化公示机制,每季度公开国谈药院内配备情况。在浙江省新公布的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国家谈判药品配备情况一览表(2025年第三季度)中,涉及的药品达390个左右。而在一、二季度中,不少国谈药品已经进入超120家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保局披露,2025年医保谈判竞价及商保创新药目录协商中,120家内外资企业现场参与,其中参与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谈判竞价的目录外药品127个,参与商保创新药目录价格协商的药品24个。
商保创新药目录尤其为高价罕见病药物、未进入基本医保的创新药打开了市场空间,形成医保支付的有效补充。基本医保叠加商保的双轨谈判模式构建,支付体系更加多元化。
随着新版医保目录发布,后续对药事会的召开时间可能将提出新的要求。
从研发到入院全面提速 重庆创新药加快落地临床场景
11月14日,《重庆市全链条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吹风会上,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邢雅翕介绍,支持创新药入院配备使用,医疗机构不得以用药目录数量和品规、药占比等为由限制创新药应用清单内产品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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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全链条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吹风会现场。
重庆一直高度重视创新药高质量发展,市卫生健康委接下来将依据职能职责,全面落实《重庆市全链条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具体如下:
促进中药守正创新。制定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建立研发激励机制,完善调剂使用机制。建立市级中药制剂研发转化平台,支持建设区域制剂中心,打造“巴渝名方”。
开展有组织的科研。通过梳理创新药研发“重大需求清单”和“关键科学问题清单”,凝练形成全市医学科研创新药物研发领域的“攻关任务清单”,通过科卫联合医学科研项目分层次支持开展攻关;遴选优势团队、整合优势资源,有组织申报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强化创新平台支撑。遴选一批高水平医疗机构开展研究型医院建设,以创新药物临床研究、临床试验等创新活动为功能核心,贯通创新药物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成果转化—应用评价的创新链条;推动建设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高能级平台,进一步赋能全市创新药研发。
促进院企融合创新。通过设置院企联合重大专项、共建院企联合实验室等方式,搭建院企融合创新平台;鼓励医疗机构承接创新药临床试验和横向科研项目;鼓励医疗机构与创新药物企业以合作研发的方式开展成果转化,加速产出创新产品。
支持创新药入院配备使用。医疗机构根据诊疗范围和临床需求,在应用清单更新后1个月内召开药事管理会议,按照“应配尽配”原则将应用清单内的产品纳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或者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医疗机构不得以用药目录数量和品规、药占比等为由限制创新药应用清单内产品入院。
多地取消医院用药数量限制,让创新药进院不再难
北京、上海两地医保局发布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不得以医保总额限制、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药占比为由影响药品进院。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发现,自2023年起,广东、四川、山东济南等省市已经以文件的形式明确提出,取消医疗机构用药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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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调整,对于医院来讲,不再受到‘药占比’等考核指标的束缚,减少了购进创新药的障碍,有利于激励医院更加积极地引进和使用新药、新技术,拓展临床医生的选择。一方面有助于让医疗回归治病救人的本质,保障医生的处方权和患者的用药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促进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1月5日,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王天宇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多位受访专家也告诉记者,药品入院受很多政策影响,解除用药限制后,配套政策也要跟上才能让药品加速入院。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发现,很多地方也出台了符合条件的新药新技术费用不计入DRG病组支付标准,单独支付的政策。以北京为例,去年12月,北京市医保局就曾发布了第一批CHS-DRG付费新药新技术除外支付名单,18个药品、4个耗材、2个诊疗项目被先行纳入。
“药物和医疗技术的创新是永不停歇的,但好的医疗和医保一定是价值医疗理念下,对疗效显著和费用可控之间的平衡。”王天宇告诉记者,进入医院的创新药逐渐丰富,对老百姓来讲,一方面是用药更加便利,为了开出某个药品辗转多家医院的现象会得到缓解,另一方面也可以让有不同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的患者可以进行差异化选择。但与此同时,也要避免回到医生利用“创新药”开大处方,徒增医疗费用的老路,这也是对医保监管能力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考验。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赛柏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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