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寒风中的屈辱:纽扣崩落时,尊严碎了一地
初冬的巢湖柘皋镇超市门口,防盗报警器的尖鸣像把冰冷的刀,劈开了午后的平静。头发花白的老人刚迈过闸门,就被工作人员一把拽住胳膊,那双审视犯人的眼睛扫过他佝偻的脊背:“机器响了,肯定偷东西了!”
老人慌忙掏空上衣口袋,连裤脚都抖了三遍,皱巴巴的零钱和一张医保卡掉在地上。“我六十多岁的人,偷东西还会站在这等你抓?” 他急得额头冒汗,可对方的嘲讽更刺耳:“越是年纪大越会演!” 围观人群渐渐聚拢,手机镜头纷纷对准老人,报警器每响一声,都像在抽他的耳光。
当老人颤着手解开第一颗衣扣时,人群里传来倒抽冷气的声音。洗得发白的秋衣暴露在寒风中,他下意识蜷缩身子,工作人员却突然伸手扯住他的裤腰:“裤子也得查!谁知道有没有暗袋?” 目击者说,直到老人只剩单薄内衣站在风口,那名工作人员还跟同事嗤笑:“瞧他这怂样。” 此刻的超市门口,没有面包香,只有被碾碎的尊严在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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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不答应!“按流程” 三个字藏着三重违法
“警报响了我按流程办事,有啥错?” 面对老人的质问,工作人员的辩解彻底点燃众怒。但法律博主很快扒出,这句 “流程” 早已踩碎三条法律红线:
- 《治安管理处罚法》硬伤: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可处 10-15 日拘留,并处 1000-2000 元罚款。超市既非执法机关,也未获得老人同意,当众逼其脱衣已涉嫌违法。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底线:第二十七条明文禁止经营者搜查消费者身体及物品。广西桂海天律师事务所张欢指出,哪怕怀疑偷窃,也只能劝说配合或报警,无权动用 “私刑”。
- 《民法典》人格权侵犯: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与尊严受绝对保护。老人被当众羞辱的过程,已构成名誉权与人格尊严的双重侵害,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更讽刺的是,最终查清警报误触源于老人贴身的医保卡消磁 —— 那张记录着他每月就医轨迹的卡片,竟成了 “搜身理由”。有网友怒评:“多问一句‘带没带磁卡’就能解决的事,非要把人逼到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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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舆论炸锅!“临时工背锅” 遮不住管理漏洞
事件视频冲上热搜后,超市的回应成了新的槽点:声明将责任推给 “临时工经验不足”,称已 “批评教育”。这种敷衍让网友更愤怒:
- “流程论” 被戳穿:业内人士透露,正规流程应先请顾客到独立房间核实,征得同意后报警处理,绝非当众 “刑讯逼供”。南宁沃尔玛曾因 “翻包核销” 道歉,正是因为混淆了企业规章与法律边界。
- 同类丑闻频发:网友爆料该超市早有前科,此前一女生因背包忘取磁扣,被要求当众开包展示私人物品。“把顾客当贼防,却把管理漏洞当空气。”
- 全民普法潮:法律博主制作 “反搜身指南”,科普 “三不做三必做”:不随意脱衣自证、不接受私下和解、不放弃追责;必报警、必要监控、必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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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尊严比防盗更重要:超市该补的 “服务课”
这场闹剧暴露的,是部分商家 “防盗优先于尊重” 的畸形逻辑:
- 培训缺失:把报警器当 “尚方宝剑”,却没教员工法律边界。光明网评论指出,经营者与消费者是平等主体,超市无权扮演 “执法者” 角色。
- 管理缺位:对 “搜身侵权” 的风险视而不见,直到舆论发酵才仓促应对。反观深圳某超市,遇警报响时会派专人陪同到私密区域,用手持扫描仪排查,既保安全又护尊严。
- 理念错位:把 “人性化服务” 贴在墙上,却让员工用最粗暴的方式对待顾客。正如网友所言:“丢几件商品是损失,丢了人心才是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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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结语:当老人站着维权,每个人都在挺直腰杆
最终,在舆论压力下,超市负责人登门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涉事员工被辞退,市场监管部门也对超市立案调查。老人攥着道歉信说:“我要的不是钱,是让人知道尊严不能随便踩。”
这件事像面镜子,照出了少数商家的傲慢,也照出了普通人维权意识的觉醒。当防盗报警器与人格尊严冲突时,科技该让位于人性,规章该臣服于法律。毕竟,没有哪家超市的 “防损规定”,能大过一个人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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