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近日,一起围绕“工伤认定”的官司,在打工人的朋友圈里投下了一颗沉重的石子。
一名男子在上班途中突发心梗,经抢救无效不幸死亡。悲痛之余,家属发现,在发病前,他一直在用微信处理工作,沟通记录清晰可见。
然而,当他们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得到的却是一纸《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理由是:突发疾病发生在“上班途中”,而非“工作岗位”,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视同工伤”的情形。
一边是冰冷的条例,一边是逝者生前为工作付出的最后痕迹。家属将人社局诉至法院,这场官司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赔偿,更牵动着无数职场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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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要理解这场官司,我们必须回到法律的逻辑起点。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这里的三个关键词是: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突发疾病。
在此案中,核心的争议点就在于——“上班途中”的微信工作,能否等同于“工作岗位”?
- 人社局的立场是严格的形式主义:员工的物理位置在通勤路上,而非公司办公室,因此不属于“工作岗位”。这是一个清晰、易于执行的判断标准。
- 家属与许多公众的感知则是实质主义:只要在为工作付出劳动,无论身在何处,那一刻他就处于“工作状态”。
这并非个例。此前已有类似案例,员工在回家后通过微信持续处理工作,突发疾病死亡,法院最终认定其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判决指出,随着工作方式的变革,“工作岗位”应更侧重于工作内容,而非纯粹的工作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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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这起案件,像一束刺眼的光,照亮了数字时代下打工人生存状态的灰色地带。
我们早已进入了“云办公”时代。手机的嗡鸣,将工作的边界从公司的格子间,无限延伸至卧室、餐桌、通勤路,甚至卫生间。
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的景象:
- “隐形加班”:下班后的微信会议,假期里的临时任务,都成了没有打卡记录的“义务劳动”。
- “24小时待命”:工作与生活的界限彻底模糊,精神的弦永远紧绷。
- “付出即奉献”:公司文化鼓励随时响应,将透支身体美化为奋斗精神。
在此案中,男子在上班途中仍在使用微信工作,这正是“移动办公”侵蚀个人时间和健康空间的典型写照。他的猝死,看似偶然发生在通勤路上,实则是持续工作压力下的必然结果。
法律,在这一刻显露出了它的滞后性。它那基于传统工厂劳动模式的框架,几乎无法涵盖当下许多职业的真实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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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对于每一个打工人而言,此案的意义远超个案赔偿。它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问题:在“永远在线”的工作文化里,我们该如何自保?
法院的判决,将成为重要的风向标。
如果法院最终支持人社局,无异于宣告:在通勤、在家里的所有非传统办公时间的工作付出,在法律上是“隐形”的,风险需完全由个人承担。
如果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的决定,则意味着法律开始正视数字时代的劳动现实,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覆盖到更广阔的场景。
但无论如何判决,我们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挑战人性的敬业,可能是在透支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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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回到案件本身,从法律实践的角度,家属若要胜诉,需要强有力的证据链,证明其死亡与微信工作内容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这包括:
- 完整的工作沟通记录:证明其在发病前正在进行高强度、持续性的脑力劳动。
- 公司的工作制度与文化证据:证明公司存在默许或鼓励下班后、通勤中处理工作的惯例。
- 医学证明:尽可能说明过度劳累和精神压力是诱发心梗的重要因素。
这起官司,无论结果如何,都已是一场悲剧。它用一条生命的代价,逼迫我们去审视这个时代的工作伦理与法律边界。
对于我们每个人,最现实的启示或许是:在努力工作与守护健康之间,请务必为自己划下一条清晰的界线。你的“随时响应”,在法律上可能一文不值;但你为此付出的健康,却是你全部的世界。
在法律的保护伞完全撑开之前,我们自己,才是个人安危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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