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物品,从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到废弃销毁,全过程均具有高危属性。今年以来,四川省持续深入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一
凉山盐源县
查获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2025年1月,按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凉山州盐源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盐源某百货超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烟花爆竹零售店存在以下问题:销售非法渠道购买的烟花爆竹658个,合计18件。该行为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县应急管理局对该超市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处罚款贰仟贰佰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成都新都区
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2025年9月16日,接群众举报,成都市应急管理局组织新都区应急、公安、街道等单位,在新都区斑竹园街道顺江村一废品回收站旁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现场查获一辆运输车辆及约300件(箱)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新都区公安、应急等部门,对非法运输人员给予了6日行政拘留,并对涉案车辆予以扣押,依法进行处置。
案例三
成都新津区
查获一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2025年10月15日,新津区应急、公安等部门在安西镇安西村4组查获一非法储存712件(箱)烟花爆竹场所,并对涉案人员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四
成都邛崃市
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2025年10月19日,接群众举报,邛崃市应急、公安等部门在羊安街道仁和社区3组牛奶厂附近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现场查获两辆运输车辆及约800件烟花爆竹产品,公安机关对涉案车辆予以扣押,并对涉案人员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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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整理 四川应急(海报作者:伍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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