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潇湘晨报记者从家属处获悉,此前河南19岁男生刚到上海,因向司机多付900元索要未果后自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已经作出判决。
司机王某辩称当天死者郭某下车前称手机快没电了,后续可能无法使用手机支付,提出向其微信转账1010元用以套现,其在扣除车费后将现金900元交予郭某。因无证据支持,法院没有采信,判决司机王某返还郭某家属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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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郭某最后影像 网络截图
11月11日,郭某的哥哥郭先生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对于这个判决他们不是很满意。郭先生说“司机在庭审上表现十分嚣张”,感觉到他认为自己没做错,“他说哪个小孩会为900块钱自杀,说我们孩子不正常,当着孩子父母的面。”
郭先生说,他们还没有收到法院判决其返还的钱,现在唯一的诉求就是道歉,司机得主动找他们当面道歉。郭先生说家属打算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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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家属提供的转账记录
11月11日,记者拨打司机王某的电话,接通后记者表明身份和来意,却遭到王某的辱骂,“有病吧...关我屁事...你们一天天是不是吃饱了撑的...我反正不打算管这事了...我的案子已经判了,钱已经给法院了。”记者向王某传达家属的诉求,王某辱骂一声后挂断了电话。
潇湘晨报记者 钱嘉鑫
此前报道
19岁小伙错付1010元打车费索要无果后自杀,家属起诉司机案开庭
据媒体报道,一名19岁小伙在上海打车,与一司机私下谈好车费100元,却不小心付了1010元,向司机索要多付车费无果,数日后自杀身亡。之后死者家属将司机起诉,案件于7月16日开庭。7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已介入此事。
据报道,死者哥哥郭先生介绍称,3月29日,弟弟到上海投奔堂弟,在上海虹桥站出站口与一运营车辆司机商量,以100元的价格将其送至浦东新区一小区附近。下车前,弟弟通过微信扫码转账向司机支付,误支付了1010元。
缓过神的弟弟通过微信支付记录向司机留言,“你好我这边付多了,能不能退回来。”始终未得到回复。3月31日,弟弟在堂弟的陪同下到上海一派出所报警,警方提供了司机的车牌信息,更多的信息没法提供。4月3日下午7时许,他从堂弟口中得知弟弟不见了,还得知弟弟有轻生的念头。4月4日,郭先生从河南老家赶往上海,寻找无果后打电话报案,经调取监控发现弟弟到了苏州,最终在苏州穹窿山发现弟弟遗体。听民警说,弟弟被找到时周围有一个“敌敌畏”的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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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先生弟弟曾要求司机返还车费
郭先生称,他们家原本有5口人,父母都50多岁,父亲因身体患病已没有务工,主要靠母亲打零工,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弟弟去世后,父母每天以泪洗面,受到极大的精神打击。事发后,他通过律师找到了司机的联系方式,但是只打通了一次,“我打过去说在什么时候我弟弟多付了点钱,但你多收钱了之后,没退给我们,导致我弟弟去世了。”郭先生说,电话那头始终无人讲话,且在他陈述后挂断了电话。后来该电话再也无法接通。
4月16日,处理完弟弟的一切后事后,郭先生向法院起诉了司机。
据郭先生提供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家属以出租汽车运输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于7月16日下午2时在外高桥第二法庭开庭审理。“开庭他没有到场,也联系不到他。”“我现在主要诉求就是想见到这个司机,然后让他跟我们道歉。”郭先生说。
7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从上海市有关渠道获悉,针对此事,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已经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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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案件开庭传票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告诉记者,很难认定驾驶员要对自杀事件承担责任。
认定自杀行为与拒不退款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难度很大。刑事层面,司机没有实施任何暴力、胁迫、侮辱、教唆等行为,仅是消极地拒不返还错付的钱,不存在故意杀人或过失致人死亡的问题。民事层面侵权的“四要件”(加害行为、损害后果、过错、因果关系)中,“因果关系”最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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