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繁华都市的夹缝中,李女士一家三代人居住在城中村的自建楼里。面对改造项目的征收公告,最让她担忧的是这份拆迁补偿方案能否保障家人未来的居住条件。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李女士家的房屋位于城市核心区的“城中村”,是上世纪90年代在宅基地上建造的四层楼房。由于历史原因,该房屋仅有部分面积办理了产权登记,但多年来一直作为家庭主要居住和收入来源(底层出租)。随着城市发展,该区域已成为黄金地段,周边商品房价格持续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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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该村启动整体改造项目。征收方在制定拆迁补偿方案时,虽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标准进行评估,但选用的基准地价明显低于周边同类区域,且对未登记面积的补偿标准过低。这导致补偿总额无法在同地段购置相似面积的住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城中村改造项目虽然土地性质特殊,但在补偿标准上应当参照同地段商品房市场价格。
针对补偿标准争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李女士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如果通过上述程序仍无法满意解决争议,还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救济途径。李女士可以收集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参考依据,针对补偿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标准争议如何解决”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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