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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刚来到世上3天的女婴,会被亲生父亲和外婆当成商品,以120元的价格卖掉。
1986年9月25日,福建的王丽琼还裹在襁褓里,连眼睛都没完全睁开,就被生父和外婆递到了陌生人手里。
120元,在当年顶多买两袋白面,却买断了她一辈子的亲情和幸福。
如今快40岁的王丽琼,身上的伤疤比皱纹还深。
胳膊上是竹棍抽的永久印记,腿上留着磕门槛的凹陷,还有被养父母按在铁臼里打的旧伤,盛饭慢了要打,扫地漏了要打,夜里蜷缩在柴房冻过整宿。
她从小啃冷馒头长大,哭着问养父母我亲爸妈是谁,得到的只有更狠的打骂。
37年来,她揣着仅有的线索跑遍福建周边市县,坐4小时大巴、走10里山路是常事,甚至被寻亲中介骗光半年工钱,可亲生父母始终杳无音信,DNA比对也因没有亲属信息屡屡碰壁。
更让人心寒的是,这种人间惨剧从未停止。
2025年11月,湖南怀化刚破获一起贩婴案,犯罪团伙在社交平台狩猎困难孕妇,低价收婴儿再以8-9万元转卖,还勾结医院伪造出生证明,给被拐婴儿洗白身份,最小的受害者仅出生10天。
而法律现状更刺眼,拐卖儿童最低判5年,情节严重可判死刑,可收买被拐卖儿童最高才判3年,甚至不虐待、不阻碍解救还能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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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琼的故事一曝光,买卖同罪的话题再次炸上热搜。
评论区两大派吵得面红耳赤,每句话都戳中人性与法理的核心。
没有买卖就没有拐卖,如果收买也判5年以上,99%的人都不敢买了,邻居随便一个举报,买家就彻底完了,谁还敢冒这险?
法律博主附和:现在买个珍贵鹦鹉都可能判5年,买个人最高才3年,这不是人不如鸟吗?
孙卓被拐14年,养父母养大他,他说不想养父母被判刑,真买同罪,孩子夹在中间太残忍了。
还有人觉得,有些家庭确实没法生育,又不想走复杂的收养流程,不是故意作恶,该给改过自新的机会。
学者也提出担忧,如果加重买方刑罚,会不会让买家把孩子藏得更深,甚至伤害孩子,反而不利于解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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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丽琼身上的伤疤,怀化被拐的10天婴儿,还有无数找不到家的被拐儿童,都在喊着同一个真相。
拐卖的根源“买,不斩断买方市场,再严厉的打拐也治标不治本。
这让我想起成都那起案例,父母把出生3天的女婴以7万元卖掉,买家明知道孩子是拐来的,却觉得花钱买的就是自己的,这种扭曲的认知,正是源于收买成本太低。
有人说养父母有养育之恩,可这份恩,是建立在剥夺孩子亲生父母抚养权、摧毁孩子人生的基础上的。
王丽琼的养父母养了她30多年,可带给她的是满身伤疤和一辈子的心理创伤,这份恩能抵消拐卖的罪吗?
罗翔老师说得好:哪怕收买者悉心照顾,也改变不了其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本质,对被拐家庭来说,这是毁灭性的打击。
现在的法律现状,恰恰给了买家侥幸空间。
最高3年的刑期,5年的追诉时效,让很多买家觉得藏得好就没事,邻居就算发现异常也懒得举报。
可如果推行买同罪,把收买的量刑提至与拐卖相当,让买家知道买孩子等于毁自己一生,让邻居明白举报等于救人一命,谁还敢冒这个险?
没有了买家,贩婴黑链自然会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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