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下称“深汕法院”)鲘门法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通过提前介入纠纷调解、指导司法确认程序,成功化解一起因渔船自燃引发的连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以“枫桥经验”绘就基层治理新“枫”景。
渔船自燃引连锁纠纷 多方调解初达意向
今年4月,鲘门街道一艘渔船因私自改装发动机突发自燃,熊熊火势如脱缰野马般蔓延,致使周边多艘船只遭受“池鱼之殃”。事故发生后,涉事各方就赔偿问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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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机出现在渔政部门出具事故认定报告后。渔政部门、鲘门法庭和司法所等多家单位联合召开调解会,搭建起沟通的桥梁。
然而,尽管各方在赔偿金额上逐步趋同,对协议效力的疑虑却依然存在。“赔偿金额谈拢了,但对方万一反悔怎么办?”“协议能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会上,当事人双方道出心中隐忧。
鲘门法庭干警敏锐地捕捉到群众对司法保障的迫切需求,适时亮出“法律盾牌”:“司法所组织签订正式调解协议后,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一纸裁定书将为协议赋予强制执行力,可以消除大家的顾虑。”
各方经过多轮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为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法庭“下沉指导” 打通司法确认“最后一公里”
初步调解成功后,鲘门法庭并未止步于“参与”,而是主动靠前指导,派出法官与干警前往司法所,为当事人提供“量体裁衣”式的司法确认材料指导,将司法服务下沉、端口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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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我们帮您一起准备,咱们一步步来,很快就能办好!”法官耐心解释文书规范,逐一解答当事人疑问,将专业的法律语言转化为通俗易懂的乡音俚语。在鲘门法庭的协助下,当事人迅速备齐材料并提交至深汕法院。
深汕法院立案庭受案后立即安排专人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认为该调解协议程序合法、内容真实,符合司法确认法定条件,于48小时内出具了民事裁定书,为调解协议注入了法律效力。
“基层治理+效率赋能” 打造基层解纷新范式
“嘴上协议变成了‘铁板一块’,这裁定书就是我们的‘定心丸’!”当事人手握裁定书,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鲘门法庭将司法服务前置,通过“指导补材—当场立案—速裁确认”的闭环流程,不仅为当事人节约了宝贵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更将矛盾化解于未发、消弭于萌芽。
“法庭要主动出击、靠前服务,让司法为民的触角延伸到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鲘门法庭负责人表示,近年来,鲘门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部门联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机制,绘就了一幅“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和谐画卷。未来,鲘门法庭将继续以“如我在诉”理念推动基层治理,为辖区和谐稳定注入司法动能。
晶报记者 吴晓媛 高晴晴 施培选
我家深汕|新媒体
来源: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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