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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消失”的文章《 读莫言的 <蛙> :荒诞时代的宏大叙事与蝼蚁般的个体命运》中,曾聊过我买了一套12本莫言全集,一直放在储藏室里吃灰。
托前段时间被关小黑屋的福,我总算有时间把这套书看完。那么,作为中国第一个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的名字却至今争议不断:有人说他是文学的奇才,也有人 批评他模仿马尔克斯; 从吃煤炭的孩童,到高密荒滩上的放羊人,再到用小说对抗沉默的作家,他的作品为何既魔幻又真实?他的沉默是软弱、智慧,还是一种文学策略?他为何既不逃离、也未完全臣服?今天咱们来聊聊。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莫言生活过的地方比马尔克斯的哥伦比亚更魔幻。就拿“莫言”这个笔名来说,虽然来源复杂,但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莫言希望自己能少说话。小时候,因为管不住自己的嘴巴,他没少给家里惹事。
有一次,他看到对岸飘过来的传单。村里人都说那的人生活得水深火热,他却来了一句:“但是他们的楼特别好看。”这下闯了大祸,莫言的父亲被大队书记叫去好一顿批评,莫言的母亲恨铁不成钢:“你不说话别人会把你当哑巴吗?你要是再乱说,我就用针线把你的嘴巴缝起来!”
不能乱说话,是很多中国作家的一个共识——王小波也经历过相同的事。他小时候赶上了最穷的时候,有一次家里好不容易吃顿好的,他兴奋地四处宣扬:“我家吃大鱼大肉啦!我家吃大鱼大肉啦!”
王小波的父亲听见了,立刻把他拎回家揍了一顿。“从那之后我就变成了沉默的大多数。”王小波说。实际上,他真正的潜台词是:如果一个地方连表达幸福的自由也失去了,那么这个地方大概不会有人愿意再说话。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性被压抑,莫言虽然自称“莫言”,但他下笔却总是万语千言。和他在公众面前显得不善言辞的形象正好相反,他在小说里话非常多,非常密。有时候滔滔不绝,有时候阴阳怪气,有时又横生枝节。不能节制说话的欲望,成就了他的风格,也成了他的魔障。
莫言出生在五十年代的山东高密,那里土地贫瘠,生活困苦。
有一次,莫言在做演讲的时候问大家:“你们知道人能饿到什么地步吗?”台下的年青人一脸茫然,他们最多能够想到挖草根、吃树皮。莫言的确也提到了,他说:“我真的忘不了那些被剥了皮的树,光秃秃地站在那里。”但他话锋一转又说:“我吃过煤。”生怕别人没听懂,他又加了一句:“就是烧的那种煤炭。有一回,大家看到一个同学手里捧着一块学校里用来烧饭的煤吃,就问他:‘好吃吗?’那个同学点头:‘好吃。’大家听了都去拿来吃,就连老师也加入了吃煤的队伍。”
后来,莫言把这段经历写进了《蛙》:
“我们班三十五个学生,除了几个女生不在,其余都在。我们每人攥着一块煤,咯咯崩崩地啃,咯咯嚓嚓地嚼。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兴奋的、神秘的表情,仿佛在进行一场即兴表演。有个女孩子被煤块磕破了嘴,满嘴是血。”
“第二天,同学们一边在课堂上吃煤,一边听老师讲课。那天老师讲的是《乌鸦与狐狸》——乌鸦得到一块肉,非常得意,站在树梢上。狐狸在树下,对乌鸦说:‘乌鸦太太,您的歌声太美妙了,您一歌唱,全世界的鸟儿都得闭嘴了。’乌鸦被狐狸的马屁拍昏了头,一张嘴——哇,肉就落在狐狸口中了。老师带着大家朗读课文,同学们满嘴乌黑,也跟着一起朗读。”
莫言给张艺谋讲过这么一个真实的故事:在他们村磨房工作的一个妇女,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和婆婆饿死,想尽办法偷公粮。但无论怎么偷,都会被村干部发现。最终她想出一个“绝妙”的主意——每天晚上下工前,拼命抓起一些玉米粒和豆子,囫囵着塞进嘴里,然后赶紧往家跑。到家后找一个大盆,抠嘴巴把吃下的粮食吐出来,再用水淘洗干净。她就是用这个办法养活了自己的两个孩子和婆婆。
后来,莫言把这段经历写进了《丰乳肥臀》:
“母亲用手捂着嘴巴,跑到杏树下那个盛满清水的大木盆边,扑地跪下,双手扶住盆沿,脖子抻直,嘴巴张开,哇哇地呕吐着。一股很干燥的豌豆,哗啦啦地倾泻到木盆里,砸出了一盆扑扑簌簌的水声。”
“第一次往外吐,要用筷子搅喉咙,那滋味……现在成习惯了,一低头就倒出来了。娘的胃,现在就是个装粮食的口袋。”
当然,张艺谋听到上述故事时告诉莫言,这个场景放在电影里不好表现。
七十年代末,莫言成了一名光荣的人民解放军,他生平第一次终于能吃饱了。刚进部队的时候,他一顿饭能吃八个馒头。不光他,别的新战友也这样。这把指导员吓坏了,生怕他们吃出毛病来。
管食堂的老兵听了后说:“这事好办,我来!”他一连好几天给新兵们炖大肥肉吃,新兵们的饭量从此开始直线下降,从一顿八个馒头减到六个,再减到五个……最终稳定在三个。
饥饿,是几代中国作家的创作主题。萧红这样写:“我拿什么来喂肚子呢?桌子可以吃吗?草褥子可以吃吗?”
古华在《芙蓉镇》里,让人们一边批判旧社会,一边回忆过去那“夹得筷子都要弯下去的四两一块的扣肉”。
余华的描写最有趣。在《许三观卖血记》中,许三观用嘴巴给孩子们炒了好几个硬菜。他说:“好了,我现在给你们做了一道红烧肉,里面有五块肉。”孩子们说:“不行不行,我要六块!”炒完红烧肉,许三观又给老婆做了一道清炖鲫鱼。孩子们也跟着咽吐沫,许三观就假装训斥孩子们:“这是给你们妈做的鱼,你们吞什么口水?”
饥饿不是生活中的唯一障碍,还有精神上的无依无靠。
一个作家写他在文革中的经历时讲了这样一个小故事:他到农村插队时带了一本《变形记》。全大队的人把它看了又看,翻了又翻,最后把这本书看成了一卷海带的样子。
精神上的无依无靠和饥饿一样痛苦。莫言家庭成分不好,小学五年级就辍学了。因为身体瘦弱干不了重活,大队就安排他到荒滩上去放牛放羊。荒滩上整天也见不到一个人,莫言想说话就只能和牛说,和树说。一个人实在呆着没事儿干,他就幻想听过的故事全都成了真——比如田螺姑娘忽地一下飞出来和他一起放羊。
长达十年的时间,他都是一个人在荒滩上度过,这让莫言的感官变得异常发达。他经常能看到或者听到别人感觉不到的东西。他看到小鸟在欢叫,牛羊也跟着叫;他看到成千上万的草叶子碰到一起,就把这想成只在书上见过的大海。
这片荒滩如此封闭,却又广阔得难以想象。生活成了文学,文学也是生活。莫言那时候并不知道,他观察世界的眼光就是一个作家宝贵的天赋。
八十年代初,初出茅庐的文学青年莫言考进了解放军艺术学院。他生平第一次读到了马尔克斯、福克纳、米兰昆德拉、卡夫卡和海明威……他就像是马孔多的人第一次摸到了冰块:“天哪,这东西简直热得烫手!”他向所有人宣告:“这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发明!”
西方文学极大开阔了莫言的眼界,也解开了捆在他身上多年的绳索。他终于在文学上开了窍——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写,原来人可以写任何他想写的东西,写他看过的、想过的、感受过的,可以表达任何想表达的感情——美好的、甜蜜的、偏激的,甚至肮脏的、丑陋的。
很快,莫言就写出了他的成名作《透明的胡萝卜》。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个皮肤很黑的孩子,从头到尾一句话都没说,但他脑子里有各种各样的奇异想象,好像他的感觉和别人不一样——他的耳朵可以听到水底下的鱼发出的声音,听到声音在空气中传播,听到色彩的变化……
小黑孩就是莫言,莫言就是小黑孩。他在这篇小说中把他观察过的世界,通过小黑孩的眼睛,分毫不漏地写进书里:
“他的眼睛本来是专注地看着石头的,但是他听到河上传来了一种奇异的声音。声音细微,忽远忽近,他用力捕捉着,眼睛与耳朵并用。他看到了河上有发亮的气体起伏上升,声音就藏在气体里。只要他看着那神奇的气体,美妙的声音就逃跑不了。”
1986年,莫言发表《红高粱》,这篇小说不仅获得《人民文学》的中篇小说奖,还因为同名改编电影红遍全世界。
《红高粱家族》写了我爷爷、我奶奶与高粱家乡的往事,带着一种喷薄而出的生命力——阳刚劲道、狂野无忌。这部作品让莫言成为中国最流行的作家,这部作品也经常被人拿来与马尔克斯的魔幻现实主义进行比较。
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它本来是一个绘画概念,画家们用“表现主义”来挑战“自然主义”,专门画一些变形得厉害的事物。“后表现主义”的出现则把二者中和:就是虽然画的是日常事物,但画家是用一种主观的、神奇的眼光去描述。于是有人就把这种新风格叫做“魔幻现实主义”。
莫言的确受到了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喜欢运用象征、变形、夸张、荒诞的技巧。但诺贝尔给他颁奖时的授奖词更加准确:“用幻觉现实主义将民间故事、历史和现代融合一体。”
莫言的作品受马尔克斯、福克纳影响最深,还带着一股萧红式的狠厉,但终究也没有离开中国传统文学和这片大地的滋养。你不能说莫言模仿马尔克斯,因为这片大地本身就比魔幻更荒诞。
《生死疲劳》里的蓝脸就来源于一个真实的人物:五十年代初,一个嘎巴嘎巴的三代老贫农,房无一间,地无一垄。在党的光辉照耀下,终于分到几亩薄田,可没几年土地又要收回去搞合作化。
蓝脸成了十里八乡唯一一个不上交土地的人。无论组织上怎么说,他就是要单干。“想让我入社,除非伟大领袖亲自下令。国家说了,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他们凭什么强逼我?我就是不服这口气,我就要用我的行动,试验一下你们说话算数不算数。”
书中的老蓝脸坚持单干了几十年,等到了包产到户以后,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在太阳底下种地了。可真实生活中的蓝脸呢?想必没有书中那么幸运。
莫言自己说:他和动物在一起的时候最放松、最自在。小说《生死疲劳》因为写动物写得太顺手,四十多天就写完了。有批评家认为这部小说缺乏节制,但一个人写到最让他快乐的东西时,很难做到完全节制。莫言自己说:“我写猪、写牛写得特别好,因为我了解它们。”
莫言实在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作家。他的作品浓墨重彩,神秘瑰奇,丑陋怪诞。他毫不掩饰地展现出“恋亩情结”,然而这又似乎是中国男作家的一种集体心理现象,从张贤亮到贾平凹,无一例外。
这些年,莫言在舆论场上陷入一种两难的境地。有人批评他不批评该批评的,又有人怒斥他是汉奸。一方面,他的作品有对权威的解构;另一方面,他又总是浅尝辄止。
有人问,莫言为什么不离开?脱离这个环境,他不就能好好说话、放心写作了吗?他是不可能离开的——他的一切都属于山东高密。
“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山东高密是莫言装载灵魂的圣器。离开这里,他就死了。
或许在未来,阅读会成为一种特权。普通人只配沉迷在短视频这样的信息垃圾里,过着无知无觉、醉生梦死的生活。所以,趁着那个未来还没来,大家都读一本小说吧,读一本《红高粱》,看一看莫言的变形记,想一想我们的母亲和脚下的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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