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多万的投入,眼看就要打水漂,现在连报案都没人受理,这日子该怎么过?”近日,浙江省长兴县市民邹富平向记者实名举报,称自己被浙江省宁波云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米公司”)法人朱义荣以伪造证件、隐瞒事实的方式骗取巨额投资,而向宁波市海曙区段塘派出所报案后,却遭遇不予立案与拒绝受理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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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日,怀揣创业梦想的邹富平与云米公司法人朱义荣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计划租赁该公司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的一处房产开设足浴沐歌店。“签合同前我特意说明用途,朱义荣拍着胸脯保证没问题,还承诺由他负责办理营业执照,让我尽管放心装修。”邹富平回忆,正是这份承诺让他放下顾虑,当即投入资金启动装修。
然而,就在装修即将完工、开业在即的关键节点,宁波市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突然到访打破了所有期待。“执法人员说我们的营业执照是用虚假材料办理的,当时我整个人都懵了。”经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邹富平才得知自己落入了精心设计的骗局:朱义荣提供用于办理营业执照的房产证竟是其自行P图伪造的虚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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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邹富平崩溃的是,他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后发现,涉案房产的实际产权人为宁波市海源新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朱义荣仅通过竞拍获得该房产9年使用权,且竞拍文件中明确规定“房屋不得转租、转包、变相转租或出借给第三方”。同时,真实房产证标注的房屋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净菜超市)”,根本不具备开设足浴沐歌的经营条件。“海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询问笔录里写得很清楚,朱义荣承认房产证是自己P的,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所有限制,却把我蒙在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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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案发,邹富平已向朱义荣支付房租193万余元,加上装修、设备采购等前期投入,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00余万元。“这些钱有我的全部积蓄,还有向亲友借来的款项,现在店铺开不了业,每天都在产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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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底,心急如焚的邹富平让合伙人先行向段塘派出所报案,因合伙人缺乏法律知识,报案时提及“朱义荣伪造政府公文”。不久后,宁波市海曙区公安分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以“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为由驳回报案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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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意识到报案表述偏差的邹富平与合伙人多次前往段塘派出所补充报案,却遭到民警齐志坤(警号125186)的拒绝。“他说我们已经报过案了,属于重复报案,死活不肯受理,连笔录都不让做。”邹富平表示,自己每次都带着新的证据材料,却始终无法获得立案。
记者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房产证等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只要实际实施即构成犯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浙江省舟山曾有类似案例,当事人因伪造房产证骗取11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而朱义荣伪造证件骗取投资的行为,已造成800余万元损失,显然远超“情节轻微”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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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重复报案”的说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九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对公民报案应当立即接受,对于重复报案但有新的事实或证据的,仍需依法处理 。中国法律服务网的专业解读也指出,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复核或向检察机关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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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邹富平已整理好租赁合同、伪造房产证照片、市场监管局询问笔录、产权查询证明、资金转账记录等全套证据材料。“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朱义荣的诈骗行为清晰明确,涉案金额巨大,理应受到刑事追究。”他恳请公安机关重新审查案件,依法立案侦查,追回被骗款项,维护其合法权益。
截止发稿前举报人邹富平发来朱义荣以同样手段欺骗其他人的联系方式,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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