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山东某企业收到补缴2007年社保的罚单时,老板还在坚持“员工自愿放弃的签字作数”“早超过2年追诉期了”。直到法院终审判决书砸下来——补缴7年欠费+滞纳金,一分不能少。这记重拳,彻底击碎了企业主们最后的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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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发工资、自愿弃保?这些“捷径”全是坑
许多企业迷信“现金发工资查无对证”,却不知银行流水、个税申报记录、考勤表早就能交叉锁定用工事实。山东案例中,员工李某仅凭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就坐实了企业欠缴行为。更致命的是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年化利率高达18.25%,远超商业贷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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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更是高危操作。最高法8月27日明确:所有不缴社保的约定自始无效,与签订时间无关。这意味着企业不仅要补缴本金,还可能面临员工主张经济补偿(N倍月工资)。上述案例中,企业若早合规缴纳,总成本不足8万元;如今补缴+滞纳金超15万,还输了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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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过2年就安全”是致命误解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2年时效,针对的是劳动部门行政处罚权(如罚款),而非社保费征收。北京某软件公司被追缴19年前社保的案例就是铁证——法院认定:只要欠费事实存在,征收不受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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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保税务联网征管推进,历史欠费正在变成“定时炸弹”。2023年多地税务部门已实现社保数据与工商登记、银行账户信息实时比对。企业若还抱着“民不举官不究”的旧思维,等来的可能是稽查通知书+强制执行。
合规止损的三条铁律
- 立即自查历史账本:重点筛查2011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的参保记录,现金发放工资的月份需重新核对缴费基数。
- 优先处理离职员工欠费:在职员工或可协商分期补缴,但离职员工仲裁胜诉率超85%,且可能触发群体性索赔。
- 用足政策缓冲期:部分省市对主动补缴的企业减免滞纳金,比如山东2023年推出的“社保费缓缴补缴专项通道”。
最高法用149号判决书传递了明确信号:社保征缴没有“既往不咎”,只有“秋后算账”。当员工维权意识觉醒、监管技术升级时,企业赌“时效”的成本,终将远超合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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