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通过司法机关披露的文书案例,还原了2022年安徽定远一起令人扼腕的工地事故:一名吊车司机因心存侥幸违规操作,致使高处作业的工友不幸坠亡,虽事后主动担责和解,却仍难逃法律的审视,两个原本安稳的家庭也因此陷入无尽阴霾。
今年34岁的陈磊,是安徽定远县炉桥镇一名资深吊车司机,平日里驾驶流动起重机穿梭于各个工地,靠着娴熟的技术养家糊口,待人接物也算谦和,谁都没料到,一场意外会让他从“技术能手”变成“过失者”。事发时,陈磊受雇驾驶吊车,该设备已租赁给安徽巨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他则跟随公司在“安徽泉盛化工年产32万吨氨醇装置原料及动力结构项目工程”工地忙活,负责关键的槽钢吊装作业,这本是他干了多年的熟活,却因一次疏忽酿下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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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当日下午3点左右,定远县炉桥盐化工业园内的泉盛化工项目工地一派繁忙,陈磊坐进吊车驾驶室,准备将一批沉重的槽钢吊至高处。此时,工友赵伟正站在高处平台,负责接收吊装的槽钢——可细心的人不难发现,赵伟身上压根没系安全绳,这一明显违反安全规程的举动,陈磊在操作前其实看得一清二楚。但他当时心里犯了嘀咕:“赵伟经验老到,就这一会儿功夫,应该出不了岔子”,抱着这种侥幸心理,他没及时制止赵伟,也没暂停作业检查,便熟练地操控起吊车的吊臂。
吊臂缓缓升起,槽钢在空中平稳移动,可就在靠近赵伟所在的平台时,意外毫无征兆地发生了!槽钢在惯性作用下轻轻一晃,竟径直撞到了赵伟身上。毫无防护的赵伟瞬间失去平衡,像断线的风筝一样从高处直直坠落,重重砸在地面上。周围工友见状惊呼着冲过去,可赵伟早已没了生命体征,当场死亡,现场的血迹与散落的工具,让所有人都陷入了沉默,空气中满是悲痛与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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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陈磊看着眼前的惨状,双腿发软,内心既恐惧又愧疚。他没有选择逃之夭夭,而是第一时间主动联系工地负责人,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到案后,他没有丝毫隐瞒,一五一十地供述了自己操作吊车的全过程,对自己明知赵伟未系安全绳却仍继续作业的行为懊悔不已,还当场表示愿意认罪认罚。为了弥补对赵伟家庭的伤害,陈磊和家人四处筹措资金,多次主动登门向赵伟的近亲属道歉,最终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陈磊一方给予了足额赔偿,赵伟的家人也出具了谅解书,但这份谅解,终究换不回赵伟年轻的生命,也抹不去两个家庭的伤痛。
检察机关经细致审查后认为,陈磊在操作吊车进行吊装作业时,明知高处作业的赵伟未系安全绳,清楚知晓这种情况下吊装物极有可能碰撞赵伟导致其坠落,却轻信自己的操作能避免危险,执意继续作业,最终造成赵伟坠亡的严重后果。他的行为已明确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条款)、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条款),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也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已在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等待陈磊的将是法律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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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悲剧看似是一次偶然的操作失误,实则是安全意识严重缺失结出的“苦果”。对于高处作业的工人而言,安全绳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哪怕多花一分钟系好,也绝不能抱有“图省事、没危险”的侥幸;对于吊车司机这类特种设备操作者,不仅要把技术练扎实,更要把“安全”二字刻进骨子里,发现现场违规行为时,不能怕得罪人、不能嫌麻烦,必须第一时间制止,因为一次“心软”或“疏忽”,可能就是两条人命、两个家庭的破碎。工地之上无小事,安全责任大于天,每一个劳动者都承载着家庭的期盼,唯有时刻绷紧安全弦,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才能让“平安回家”不再是奢望,才能彻底杜绝此类令人痛心的事故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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