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饶平县人民法院汫洲法庭通过上门调解,化解一起变更抚养权关系纠纷,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次子小明(化名)的抚养权由祖父母方变更为母亲阿美,阿美向祖父母支付抚养费补偿。
这起纠纷的起因要从2023年说起。当时,阿美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经调解,双方约定长子由阿美抚养,次子小明随父亲生活。不料此后小明父亲意外离世,小明便一直与祖父母共同生活。随着生活变化,阿美向汫洲法庭提起诉讼,希望将小明的抚养权变更到自己名下。
一边是母亲对孩子的惦记,一边是丧子老人对孙辈的不舍。虽然抚养权归属可通过判决确定,但三代人之间的情感心结难凭判决化解,因此调解成为案件处理的优先选择。考虑到小明的祖父母欧老夫妇身体不适,无法到庭参与调解,承办法官将调解现场“搬”到老人家中,通过面对面沟通寻找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调解过程中,面对阿美,承办法官认可她作为母亲要求抚养孩子的合法权利与责任,同时引导她换位思考:祖父母在儿子去世后,将情感寄托于孙子并实际承担抚养责任,这背后的不易需要理解。法官建议,变更抚养权应循序渐进,充分考虑孩子的情绪适应过程。
在与祖父母沟通时,法官没有急于援引法律条文,而是先关心二老的身体状况,用真诚共情搭建信任桥梁,为后续释法明理打下基础。待充分理解老人的情感诉求后,法官才耐心讲解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孩子父亲去世后,阿美要求抚养小明于法有据。同时,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法官分析,让小明回到母亲身边与哥哥共同生活,有助于培养兄弟亲情、促进心理健康发展,也是对已故父亲的一种安慰。
经过数小时耐心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原本可能对簿公堂的纠纷得以温情化解。案件办结后,汫洲法庭的关怀并未停止——为帮助小明尽快适应新环境、安心就学,法庭主动延伸服务,协助当事人与公安机关沟通,快速办妥了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
撰文:董志豪 郑洁琳
【作者】 董志豪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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